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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韭菜”的金融大鳄唐汉博N进宫 “唐家班”被证监会处罚12亿元
屡犯屡罚、屡罚屡犯,已经N进宫的市场惯犯唐汉博这下又被重罚,和他一起被罚的还有他的“唐家班”。近日,证监会对唐汉博及其“唐家班”的多位涉案当事人作出了顶格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逾12亿元。 这是“沪港通”开通两年多来,查处的首例利用交易机制,跨境实施操纵市场的案件。经调查,唐汉博等人,涉嫌操纵“沪股通”标的股票“小商品城(7.520, -0.10, -1.31%)”,短短几个月交易金额高达30亿,非法获利4188万。在该案调查期间,证监会根据其他线索,同步查实了唐汉博等人涉嫌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操纵其他5只内地股票,非法获利近2.5亿元的另一起操纵案件。 这位44岁、拥有数十亿元资金和多名“跟班”的操纵市场团伙头目唐汉博到底是如何操纵股价,搅动市场不得安宁?记者通过采访一线调查人员,还原这位操纵惯犯的常用伎俩,也借以警示那些试图通过违法违规在资本市场“捞一笔”之人,稽查执法利剑之下,岂可能全身而退。 跨境操纵股价 左手倒右手 “天使和魔鬼就在一念之差,金融家和金融大鳄只有半步之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的这番话用在唐汉博身上最为贴切,这位昔日的金融家沦为大鳄,在金钱的巨大诱惑下越走越远。 现居香港的唐汉博,1973年12月出生,曾出资设立北京雨花石影视投资有限公司,有多年市场机构从业经历,先后担任过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深圳宝盈基金管理公司行业研究员、深圳国诚投资咨询公司研发总监等职务,2006年3月8日,在深圳国诚任职期间,唐汉博曾在媒体发表一篇名为《宁可错过,不要做错》的文章。文章中,唐从宏观经济分析到上市公司基本面,从市场策略讨论到投资理念,可以看得出,唐汉博具备扎实的研究功底,在市场有一定知名度。 不过,他用违法违规把知名度完全抹黑成臭名昭著。2016年年初,交易所监控发现,沪股通标的股票“小商品城”成交明显放大,股价涨势明显高于上证综指涨势。大数据分析显示,来自香港的证券账户与开立在内地的某些证券账户相互配合,频繁自买自卖、高买低卖,连续拉抬后反向卖出,有操纵市场的重大嫌疑,沪港通开通以来首例跨境操纵线索出现。 经过对历史资料进行关联匹配映射分析,操纵市场行为与唐汉博等人密切相关。唐汉博团伙的操纵行为具有明显的共同特征,一是大量交替使用以团伙成员、公司员工名义开立的账户;二是操作下单地点遍布各大城市;三是使用多台电脑,企图逃避监控;四是惯用连续交易、盘中拉抬、对倒、虚假申报、大额封涨停等多种手法操纵股票。 在交易“小商品城”时,唐汉博的主要操纵手法就是自买自卖。简单说就是唐汉博同时控制多个股票账户,在这些账户之间频繁买卖“小商品城”股票,左手倒右手,虚增交易量。在哄骗跟风资金入场后,唐汉博又挂大量的买单和卖单,把股价控制在自己设定的区间内。 证监会稽查人员称,其目的是为了锁定前期价格上涨的趋势,形成一种夹板的趋势,拉高到一定的股价高度之后,很可能有前期的一些获利盘会回吐。 到了股票抛售阶段,为了避免大量抛出无人接盘,唐汉博先用明显高出市场价的买单作诱饵,以略低的大买单托盘,制造需求旺盛的假象,吸引跟风买入做高价格,再逐步撤掉买单,迅速卖掉手中股票。通过这种方式,仅4月15日一天,卖出成交金额就达4.3亿左右。 证监会稽查人员表示,唐汉博动用的资金应该是十几亿,还是因为他的资金量足够大,具备这种资金优势,所以他在短时期内,把资金优势转化为持股优势。让散户替他接盘,他的获利其实就是普通散户他们的付出。 在唐汉博主要操纵股价的47个交易日里,有21个交易日都存在自买自卖,其中10个交易日,唐汉博各账户间的交易超过了“小商品城”当日市场成交量的20%,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上交所大数据监察系统很快对“小商品城”的异常走势做出警示。经查,问题账户最终指向了唐汉博在香港开立的沪港通实名账户,同时还发现另外两个沪港通账户和一个A股账户也存在异常的交易,稽查人员立即对这些账户进行了交叉比对。 证监会稽查人员发现他们逐日下单的地点是高度重合的,就是每天都在一起下单,交易设备也存在重合,使用同一设备去交易,或者说转账。他们的账户相互之间进行交易,就是所谓的对倒,或者说我在买的时候你去帮我打压价格,我要卖的时候你挂一定的买单托价格,相互配合。 顺着这些线索,调查人员对这些账户涉及的3个开户人的信息和资金流向,做了进一步调查,最终发现,这些账户在唐汉博操纵股价期间,还和唐汉博妻子的银行账户有多次资金往来。至此这个操纵股价的小团伙终于浮出水面。 操纵上百个账户 唐家班团伙惯犯 除了“小商品城”的个股操纵外,唐汉博的弟弟唐园子、唐汉博的表叔袁海林也与唐汉博一起,进行团伙操纵。在唐汉博、唐园子等操纵市场案中,唐汉博及其操盘手袁海林、袁超、唐渊琦等操纵“同花顺(67.760, 0.30, 0.44%)”、“杰赛科技(27.430, -0.16, -0.58%)”,唐园子操纵“广发证券(17.360, 0.09, 0.52%)”,唐汉博、唐园子等共同操纵“新希望(8.050,-0.01, -0.12%)”和“博云新材(13.200, -0.26, -1.93%)”,涉案操纵行为非法获利共计约为2.5亿元。 “他们好几个相熟的亲戚在一起联合操纵股价,自称唐家班,”证监会稽查人员表示,这并不是他们第一次操纵市场,早在2010年,唐汉博、唐园子和袁海林等人就曾先后数次被证监会行政调查。因唐汉博等人多次、反复在境内或跨境实施操纵市场行为,情节恶劣,行为嚣张,一直是证监会近年重点持续监控、多次严肃查处的违法对象之一。 2010年4月1日至5月13日,唐园子因利用9个账户超比例持有“海鸥卫浴(10.760, -0.02,-0.19%)”股票未进行报告和公告,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2012年2月27日至3月2日,唐汉博先后控制9个账户,使用四五台电脑操纵“华资实业(11.260, -0.02, -0.18%)”股票。唐汉博表叔袁海林等5人阻止稽查人员现场取证,从调查人员手中强行抢夺重要证据,指使相关人员撒谎,企图逃避、阻碍调查。2012年10月,证监会依法对唐汉博涉案资产进行冻结,并最终对唐汉博操纵“华资实业”股票处以“没一罚五”的顶格罚款,罚没款金额近4000万元。 2012年5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唐汉博控制使用“袁海林”等12个账户操纵“银基发展”股票。2015年9月,证监会再次对唐某博作出处罚。 2012年4月13日至12月31日,胡捷因操纵“银基发展”股票,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7000余万元。有资料显示,胡捷与唐汉博二人为校友关系。 2014年10月起,深圳博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深圳前海注册成立,该公司部分股东为唐汉博团伙核心成员,公司职员出面为唐汉博寻找账户、募集资金。2015年4月29日,该公司登记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唐汉博团伙以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为外衣,扩大募资范围,民间资金被席裹进入股市从事操纵行为。 2015年6月1日至7月31日,股市异常波动期间,袁海林等使用十余个账户操纵“苏宁云商(11.030, 0.04, 0.36%)”、“蓝光发展(8.860, 0.08, 0.91%)”股票,巨亏2.7亿元,但仍因违法行为被证监会予以顶格处罚300万元。 纵观唐汉博操纵股市行径,其特征也十分明显,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连续集中交易,第二,大量反向交易和对倒交易,虚增证券成交量。第三,虚假申报撤单,诱导投资者跟风。 在经过多次调查处罚后,唐汉博为规避执法,常住到了香港,但即便如此,该团伙还是以唐汉博为首,他通过电话遥控指挥资金调拨、账户开立等,唐园子、袁海林等类似操盘手,均听从唐汉博的指令进行股票操作,若股票跑赢大盘10%,唐汉博则会给团队奖励。 为了分散IP地址,唐园子、袁海林等会在全国各大五星级酒店住下,经常更换手机号和电脑,用酒店无线网络下单,他们以唐汉博提供的资金为生,且住宿机票等各类花费均有唐汉博负担,除了电话指派下单指令外,他们还通过微信群等方式互相交流。 即便如此,听证会上,唐汉博的代理律师还辩称2013年之后,唐汉博身体状况很差,患有抑郁症,严重的鼻炎导致呼吸不畅、血液循环受限,高血压症状明显,在封闭环境下情绪低落,没有操纵股票的经历和体力。 但经证监会稽查人员调查,唐汉博确实有一部分身体原因让袁海林在打理股票,但账户下单事宜还是由他本人亲自操纵。 最终,证监会依法从重对涉案当事人作出了顶格行政处罚,对唐汉博跨境操纵“小商品城”案,以及唐汉博、唐园子操纵市场案两案罚没款合计逾12亿元。 跨境逮大鳄 破上亿重案 在“小商品城”操纵案件的稽查过程中,香港方面提供的证据尤为关键。证监会稽查人员表示,香港证监会在唐汉博他们香港的住处搜查出了七台电脑,锁定了诸多操纵市场的证据。 在听证会时,唐汉博、袁海林的代理律师还曾就香港方面的证据提出了异议。 2014年10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签署了《沪港通项目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建立了涵盖线索和案件调查信息通报、协助调查和联合调查、文书送达、协助执行、投资者权益损害赔偿、执法信息发布、人员培训交流等执法各环节的全方位合作机制,确立了双方“在各自法律权限范围内尽可能为对方提供最充分的执法协助”原则。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此举就是为了加强双方执法合作,采取有效行动,打击各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沪港通正常运行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事实确凿的证据链条下,首例跨境操纵市场案以行政处罚结尾,但可以预想的是,随着各地资本市场间的国际化交易日趋频繁,各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间的联系日益紧密,跨境证券期货活动日益频繁,资金流转、股权控制、信息传递、账户控制、交易指令下达等都可能跨越边境。 “传统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违法犯罪随之变得更加复杂隐蔽。缘于两地资本市场的密切联系及市场互联互通、基金产品互认等安排,内地与香港市场之间的风险传导、跨市场套利、违法犯罪蔓延将不可避免,跨境市场操纵、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各类证券期货欺诈行为将长期存在。”业内人士指出,更由于香港资本市场国际化、机构化的典型特征,国际市场上常见的各类新型操纵、机构内幕交易、跨境虚假陈述等,均将成为两地监管部门面临的重要执法挑战。 证监会相关人士强调,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对于加强监管执法合作、严厉打击各类跨境违法早已形成高度共识。双方一致认为,加强稽查执法协作,是两地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平稳推进的重要保障。两地证监会将不断完善跨境执法合作的相关安排,规范重大紧急案件执法协作安排,开展更为有效的调查合作,加强执法人员交流与培训,不断提高跨境执法合作水平,确保两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均得到全面遵守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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