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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中的现象和背后的本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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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6 11: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此贴够长,时间也一年多,重新开个续贴,继续跟踪股市中的一些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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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4 14:52 | 只看该作者
中粮地产溢价6成收购大悦城 “霸王条款”引市场抛售

 新浪财经讯 中粮地产(5.440, 0.01, 0.18%)继公布2017年报、重组预案和回复深交所问询,在停牌近9个月后迎来复牌。然而市场显然对公司披露的大悦城重组方案不满,中粮地产复牌跌停。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市场不看好这次资产注入?中粮地产这份400多页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透露出的信息已经给出了答案,其实就是一个字——贵,中粮地产买大悦城的价格太贵了。

  起底中粮“左手倒右手”的资产注入

  此次筹划的重组方案简单说就是,中粮地产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向明毅收购其持有的大悦城资产。


  从重组前后股权架构图中,我们能清晰看到,交易的双方中粮地产和明毅属于同一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均为国资委(中粮集团)。通过这次重组,相当于国资委旗下的中粮集团把左口袋(明毅)里的大悦城资产,放到了右口袋(中粮地产)里。

  对于中粮集团来说这仅仅是左口袋到右口袋式的资产注入,但对于被注入方中粮地产来说事情并非想象的简单。对于中粮地产来说,注入的资产质量怎么样?以及这笔注入交易到底划不划算?值得投资者考究。

  大悦城资产质量一般?变卖资产助扭亏

  作为几乎和万达广场、万象城、银泰中心等齐名的商业综合体,大悦城名声在外。然而资产质量如何,要看其真实业绩的,在商业交易中是基于实在业绩而评估利弊。

  根据这次发行预案显示,2017年归属大悦城股东的净利润为4.65亿元,而在一年前,该数据还为负值,为亏损1.5亿。


  值得关注的是,大悦城被收购当年利润突然出现同比大增,这样的业绩异动不能不让人产生疑问,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深交所在给中粮地产“关于重组的问询函”中,就对大悦城业绩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提出了质疑。


  对此,中粮地产也给出了回复,称“由于标的公司(大悦城)业务调整,公开挂牌竞价转让所持南昌凯莱饭店、苏州凯莱大酒店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因而长期股权投资实现了约3.90亿的投资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从回复函中得知,大悦城净利骤增的原因是卖资产,其获得的3.9亿收入是当年盈利的重要原因,然而这个因素显然不具可持续性。

  大悦城资产质量一般,那么注入价格是否具有吸引力呢?

  估值超市值6成 “霸王条款”成溢价理由让人难以接受

  回顾中粮地产重组预案里的交易细节可知该重组方案分为两个部分: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以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收购资产。拟以6.89元/股的价格,向明毅发行21.4亿股,收购其持有的大悦城地产91.3亿股,占大悦城地产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64.2%,与A股不同,由于还有约10.95亿优先股的存在,因此占到总发行股份的59.6%,对价147.6亿。

  (2)募集配套资金。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4.3亿,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6亿股,除相关费用外,全部用于中粮置地广场和杭州大悦城购物中心两个项目的建设。

  新浪财经分析称,在收购资产部分,按作价147亿元占60%股权、以及现在1港币对0.8元人民币汇率估算,大悦城估值约300亿港币,而大悦城是在港股挂牌的上市公司,是有其公允价值的,截至前一个交易日(4月13日),港股上市公司大悦城地产市值为184亿港币,可知此次收购较市场溢价超6成。

  如此高溢价做资产注入,依据是什么呢?

  对此,中粮地产的解释为,中粮集团对大悦城地产投资的成本为港币1.74元/股,收购91亿股,对应标的资产价值相应为港币159.23亿元,而鉴于大悦城地产股价受到香港市场宏观市场波动、二级市场流动性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充分反映大悦城地产的实际价值,因此以历史投资成本价格为参考。
原来,中粮地产的意思是,股东中粮集团当初买大悦城成本就是1.74港币/股,虽然现在大悦城股价已经跌到了1.3港币/股,但原因是港股市场“低估”了大悦城的股价,因此收购定价还是要以我当初高价入股时的价格为准。

  这样的资产质量、这样的注入价格、这样的定价依据,确实难以让市场接受。复牌首日,中粮地产遭资金抛售,似乎二级市场对此次重组的效果已经给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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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1 15:55 | 只看该作者
网传杭锅股份董秘被暴打 股价跌到要配保镖的地步?

  9月11日,一个特殊的日子。

  话说某董秘居然被调研机构的人打了,什么仇什么怨?

  今日网传某上市公司负责人接待机构调研时遭暴打。从网上传言得知,多个知名微博号称,有人跟机构去上市公司杭锅股份(5.930, 0.00, 0.00%)调研,看到几个调研员和经理把上市公司负责人(董秘兼投资总监濮卫锋)打了一顿,随后濮卫锋被送至浙江省人民医院。


  这对于董秘圈而言,真的是平地起惊雷,又平添了一个风险。之前所谓的董秘是高危行业,仅是严监管下一不小心就步步是惊雷,仅此而已。现在看来,董秘还得努力健身,修炼武功,增加抗击打能力。现在董秘圈流行马拉松、撸铁,看起来很多董秘兄弟们早就未雨绸缪。

  稳定股价,就是保护董秘人身安全的基本点.....以前闭着眼睛就说买买买的董秘也要悠着点了。

  或者股价再继续跌下去,上市公司可以考虑给董秘配备两个保镖了。


  这一波操作,会不会带来连锁反应,巨亏者纷纷打到上市公司去,进而影响上市公司接待投资者调研的积极性?董秘们面对投资者的时候,首先得搞清楚对方的持仓成本才好决定是逃之夭夭还是谈笑风生!

  董秘这活真心不好干,要“文能提笔写公告,武能上马定机构”,董秘这活是真心不好干,所以,如果你身边有这样一个做董秘的人,那请你好好珍惜吧!有事没事就请打吃吃饭,喝喝酒!

  牛人说: 券商研究员去基金公司路演,听路演的基金经理话里带刺,身高马大的券商研究员直接骂娘,双方在会议室里扭打在一起,这是上一轮熊市的底部特征。基金研究员去上市公司调研,董秘答非所问闪烁其词,几个亏惨了基金研究员围上去把董秘揍了一顿,这是这一轮熊市的底部特征。

  希望如其所言,现在是熊市底部,而不是一如十年前,被一步一步忽悠走向深渊!


  最后,杭锅股份出来辟谣了,称董秘没有被“暴打”。【杭锅股份:今天并无机构到杭锅股份调研 暴打一事是董秘开玩笑被截图误传】

好吧!大家散了吧!好吧!大家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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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1 15:45 | 只看该作者
北讯集团市值蒸发百亿 两大股东爆仓全面触发

 9月11日,北讯集团(9.740, -1.08, -9.98%)(002359.SZ)开盘后股价再度一字跌停,报9.74元/股。这已经是北讯集团股票近期连续第六个跌停,8月29日债务违约曝光以来,北讯集团股价跌幅64个百分点,市值蒸发约百亿元,龙跃集团、信利隆两大股东已面临全面爆仓。

  10日晚间,北讯集团公告称,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0.82元/股,龙跃集团质押公司股票新增4445.43万股触及平仓线,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1.63%,占公司总股本的4.09%。

  至此,北讯集团已披露龙跃集团爆仓股份约2.12亿,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5.35%,占北讯集团总股本的19.46%。龙跃集团目前共持有北讯集团股份3.82亿股,爆仓风险触发前,累计质押股份数3.67亿股。

  记者梳理发现,在龙跃集团爆仓的股份中,1.13亿股质押给兴翰资产,4445.43万股质押给天风证券,2850.45万股质押给大业信托,2604.4万股质押给华润国投信托。实际上,除了质押给这四家机构的股份爆仓外,龙跃集团剩下未披露爆仓风险的1.45亿股份也并不安全。

  2017年6月21日,龙跃集团因资金需求向四川信托质押850万股,当时北讯集团股价约在22元上下,与向兴瀚资产质押时价格相近,爆仓风险可见一斑。

  2017年11月29日,北讯集团股价接近23元,龙跃集团为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行股份质押,分别质押了北讯集团限售股4137.78万万股、流通股5349.85万股,占其持股比例24.83%。即使以3折、150%平仓线保守估算,这笔质押平仓线也在10元上方。

  今年7月17日,龙跃集团再向深圳伟泓创业投资质押1200万股,这次质押后,龙跃集团的质押比例已经高至99.57%,仅剩200万股没有质押。该笔质押办理时北讯集团正在停牌,按照停牌前19.58元的价格,这笔质押也已经达到9.99元的预警线。

  和龙跃集团相比,实际掌控北讯集团经营的二股东信利隆及背后的陈岩父子爆仓更甚。

信利隆持有北讯集团9929.84万股,占总股本的9.13%。北讯集团9月8日公告,信利隆质押公司股票9011.99万股已触及平仓线,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0.76%,占公司总股本的8.29%。

  信利隆剩下的约900万股又是否安全?

  今年8月,信利隆已开始借新还旧。8月9日与11日,信利隆以资金需求为由,先后向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阳泉市商业银行质押了300万股和585万股。由于质押时北讯集团正在停牌,以停牌前19.58元的收盘价乐观估算,两笔质押也至多只能为信利隆融资6000万,而截至10月11日,这两笔质押不足两个月的融资也已面临爆仓。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此前方正证券(5.420, -0.03, -0.55%)(维权)已就爆仓质押情况向信利隆下发“红色”通知单,信利隆仅在方正证券一家质押股份就有6663.55万股,金额近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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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10 14:49 | 只看该作者
暴风集团(12.000, -1.05, -8.05%)欲趟乐视路 一手好牌截然被打烂

  VR、影视、区块链、直播、智能电视,暴风集团似乎一直走在折腾的路上。随着报表的数字越发难看,冯鑫终于坐不住了

  8月29日,暴风集团(300431.SZ)发布2018年半年报称,实现营业收入7.9亿元,同比下降4.21%;净亏损1.06亿元,上年同期盈利1572万元。同日,暴风集团及其董事长冯鑫,因在7月8日发表的《三年大考,暴风雨中的暴风》一文中违规发布公司经营业绩预测信息,被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而《三年大考,暴风雨中的暴风》这篇文章刊登的主要原因,则是暴风集团在7月7日发布公告称,冯鑫持有的327万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文章开头便注明,文章内容为冯鑫的一次内部谈话,主要谈及冯鑫个人股权、债务问题以及暴风TV的未来发展,似乎在借此机会,稳定投资者的信心。

  其实,文中并未清晰给出冯鑫的股权和暴风集团资金危机的解决方法,而是一味在画大饼,显然有些弄巧成拙。其中涉及到暴风集团的业绩预测,更让公众生疑:为何不遵循相关规定在指定平台公开发布信息,而是选择了公共媒体?暴风集团在信息披露上的失策,直接导致此文发布第二天,即7月9日暴风早盘急速跌停。投资者用行动表达了对暴风和冯鑫的不信任。

  “DT大娱乐”梦碎

  “小乐视”名号加冕

  回想2015年,冯鑫提出“DT大娱乐”战略,称将通过大数据关联暴风的各项服务,包括视频、音乐、游戏等业务。该战略提出后,其股价经历了30多个涨停板,最高达278元,成为该年度一只“神股”。乍看之下,暴风集团未来可期,但为何冯鑫将一手好牌打得如此稀烂?

  其实,脱下暴风光鲜亮丽的营销外衣,便会发现暴风自始至终都处在危险边缘。自2013年起,暴风集团就状况不断,要么是净利润出现下降,要么是增速放缓,而暴风魔镜更是导致暴风集团出现巨亏的主因。据2018半年报,暴风影音对暴风魔镜在2018年上半年应收账款金额为5783万元,与2017年期末持平,同时进行坏账准备886万元,比2017年期末增加300多万元。同时,暴风集团从暴风魔镜采购15万,离计划采购200万相距甚远。如此看来,暴风魔镜在市场上的确输得体无完肤,再加上电视硬件亏损、资金流动性不足,暴风集团更被是被投资者戏称为“小乐视”。

  的确,暴风魔镜的颓势让投资人饱受煎熬,中信资本首先站出来要求提前撤资。至于其股份遭遇司法冻结问题,根据冯鑫的说法,是他在个人公司股份大部分被质押的情况下,尝试用个人资产回购中信手中的魔镜股份所致,也就是说,这意味着冯鑫真的没钱了?

  在2018年第一季度,冯鑫持有的股份数量为7032万股,其中质押股份数为5934万,质押比例为84.38%,5月3日,冯鑫将持有770万股质押给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管理公司,用途为担保,质押股票占比上升到95.35%。5月31日,暴风集团接到控股股东冯鑫函告,获悉冯鑫分别为374.45万股和374.52万股办理延期半年赎回,质权人为华创证券。两笔股权占冯鑫所持股份比例为10.65%,用于融资。如今再加上被司法冻结的股份,冯鑫已没有股份可被质押。

  冯鑫为何要另辟蹊径?

  财务上的窟窿仿佛是一个接一个袭来。冯鑫开始招架不住,只好忍痛割肉,把暴风VR和暴风体育分出去融资发展,变相卖掉。同时冯鑫也在另辟蹊径,把目光对准智能电视,今年年初提出了2018年的集团战略是“All for TV”,声势之大不亚于当年的暴风魔镜;还推出新业务板块暴风播酷云,同时试图染指区块链。

  尽管从暴风集团2017年的收入结构来看,暴风TV已代替广告成为暴风的主要收入来源,但由于暴风TV上市后,为了与小米、乐视等互联网电视竞争,采用了低价策略,这使得暴风TV亏损越来越大。根据2018年中报,暴风TV所在公司暴风统帅实现营业收入6.6亿元,净利润亏损为2.47亿元。根据今年上半年出货量46万台计算,平均每台亏损约为537元,这一亏损数字与去年同期365元相比,竟然有过之而无不及。前不久冯鑫还高调称暴风TV销量创新高,不过掐着指头一算利润,马上被打回原形。

  现金流捉襟见肘

  暴风集团的利润一旦跟不上,其现金流也就开始捉襟见肘。就在今年6月5日,暴风集团发布定增方案,公司拟通过定增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这侧面印证了暴风集团急需通过小额快融通道苟延残喘。2016年至2017年,暴风集团的账面现金分别为2.77亿元和1.73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流出。截至2018年年中,账面现金仅为7137万元,下半年经营难以为继。
 冯鑫不停寻找新的救命稻草,都只因暴风缺乏稳定的现金牛产品。从暴风的产品布局来看,其投入的体育、直播等互联网业务,市场趋向饱和,只凭单纯的烧钱无法脱颖而出。暴风魔镜拿到两亿多元融资后便铺天盖地投放广告,可出来的产品并未达到期望标准,对标竞品顶多就是小米VR;为了抢夺乐视TV留下的市场空白,暴风TV又迫不及待融资烧钱怼销量,却连官方售后都没有,只能交由海尔代修,影响了消费者对其的信任。营销大于内容、急功近利,是近年来暴风一以贯之的经营风格。

  从市场竞争来看,VR方面,国内VR行业正值行业洗牌时期。自2015年VR内容制作厂商米多娱乐被曝拖欠员工工资以后,国内多家VR公司倒闭、转型、裁员,暴风魔镜也在其中,宣布裁员50%,被外界称为VR寒冬;智能电视方面,近几年智能电视销量增速放缓,2017年销量约为4800万台,同比增长率为17%,也是近几年销量增长率最低的一年。其中创维、小米和海信占有率超60%,其他品牌生存空间变窄,暴风TV能否迎难而上,仍是未知数。

  冯鑫似乎踏上了当年乐视贾跃亭的老路,靠股权质押来维持资金投入和公司运转,让人不得不感叹,“小乐视”的绰号真是一语成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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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7 09:46 | 只看该作者
“天上人间”倒掉8年后 前老板覃辉败走A股被禁5年

多年来被贴着“天上人间”前老板标签的覃辉,在“天上人间”倒掉八年后,再次成为名人。因虚增收入,星美系覃辉遭市场禁入措施。

  昨日晚间,*ST圣莱(6.130, -0.06, -0.97%)(维权)发布《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的公告》,显示*ST圣莱原董事长胡宜东、原财务总监康璐以及*ST圣莱当前实控人覃辉均遭市场禁入措施。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对胡宜东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覃辉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康璐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星美系”曾在资本市场左冲右突,动作不断,如今星美系的资本运作重心主要为港股上市公司星美控股、星美文化旅游以及此次涉事的*ST圣莱。

  公告显示,*ST圣莱本次违法行为共涉及到14名责任人员,包括市场禁入、警告、罚款,除了市场禁入,胡宜东还被处以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康璐也被处以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覃辉也被除以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两项违法事实导致圣莱达2015年度年报合计虚增收入和利润2000万元,虚增净利润1500万元。扣除虚增金额,圣莱达2015年实际利润总额为-1632.85万元、净利润为-1068.57万元。

  虚增行为导致圣莱达2015年度扭亏为盈。如果扣除虚增部分利润,2014年到2017年*ST圣莱已连续四年亏损。

  *ST圣莱董秘办就此事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该事件对公司资本市场形象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有部分投资者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提起了诉讼,如果败诉,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将引以为戒。

  根据*ST圣莱2016年财报可知,胡宜东已于2016年10月14日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行)职务;根据*ST圣莱2017年财报可知,康璐已于2017年5月10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去财务总监职务;根据*ST圣莱2018年半年报可知,2015年8月,金阳光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由此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金阳光的实际控制人覃辉,此外,覃辉目前还是星美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有欢瑞世纪(4.450, 0.07, 1.60%)(维权)、星美控股、星美文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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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9-4 14:21 | 只看该作者
刘强东事件给A股上了一堂什么课

昨日,一度“被捕”的刘强东终于归国。在那张曾经刷屏的照片里,刺眼的橙色背心早已被脱下丢弃,但那熟悉面孔上的表情,却深刻在观者的印象之中,惶惑以及焦虑。感同身受的,还有美股市场持有京东股票的投资者们。虽说真相很可能不是“那样”,但一家市值数百亿美元的上市公司,因其掌门人与公司经营无关的遭遇便面临股价下行的风险,却已是既成事实。尽管京东正股因美股9月3日休市而未交易,但其在法兰克福上市的存托凭证开盘即下跌近5%。

  当众多网民以对待娱乐新闻的态度看这件事时,我们不应忘记,京东赴美上市一直都被认为是A股市场的一大“遗憾”,且今年推进的一些制度改革,也正是为了吸引BATJ这样的企业回归A股。所以,对A股投资者来说,距离迎面撞上这只黑天鹅,其实仅有一线之隔。相比对着不停刷屏的最新八卦呵呵傻笑,面对刘强东事件,A股投资者们更应惊出一身冷汗。

  BATJ未选择A股作为最初上市地,除盈利问题外,同股不同权的特殊股权结构是一个核心问题。而同股不同权对其他成熟市场来说,也是一个需在创新中探索的新命题。是否接受、如何接受、接受之后如何监管,不同市场主体都未形成统一意见,更不用说成熟度还有所不及的A股市场。从这个角度看,刘强东事件在“开学日”为A股市场上了未雨绸缪的一课。

  投资者若认可同股不同权,则往往遵循这样的逻辑:个别公司的创始人能力卓绝、无人可及,只有他实际控制公司才能为全体投资者创造最大化的利益。基于这样的判断,投资者允许创始人以少数股权享有公司的绝对控制权。以京东为例,根据其2017年年报,截至2018年2月28日,CEO刘强东持有京东集团15.5%股权,但同时拥有79.5%的投票权,可谓强势控股。

  本质上,对少数创新型公司而言,创始人以其品格、能力、见识等无法量化的个人特质,代替现金等价物“入股”,才取得了不平等的控股权。或者说,他对公司的控制权只是以个人特质作为抵押品向投资者“借”来的而已。

  既如此,这位超凡的创始人也理所当然地承担着不同于其他职业经理人或实控人的义务,即保持自己的“超凡特质”不贬值。一旦失约,无论是被证明能力不足,还是私德有亏,就应走下神坛,允许投资者收回对他的“信任溢价”。

但出于对创新的鼓励,近年来,无论是否存在同股不同权的特殊架构,资本市场都越来越倾向于向强人型的公司管理者授权。强人型的管理者可以带来决策的高效和远见,也可以因个人问题导致整个公司陷入风险。这样的利弊取舍应该放在怎样的平衡点上?在这场争论中,激情澎湃的创业者正攻城略地,心存谨慎的管控者还且行且思,攸关切身利益的投资者却在袖手旁观。这,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

  不久前,证监会在回复两会代表委员提案建议时指出:关于修改公司法中“同股同权”“一股一表决权”等规定,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灵活的制度形式,兼顾相关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建议,证监会将在下一步修改公司法的工作中,会同有关方面加强研究论证,认真予以考虑。

  “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灵活的制度形式,兼顾相关投资者权益保护”——此语道出了“同股不同权”制度设计的精髓。A股市场必须感谢刘强东,感谢他在关键时刻以如此戏剧化的方式向A股投资者指出了一个实控人如此举足轻重的上市公司究竟存在怎样难以预知的潜在风险。相信资本市场的各方都能从该事件中吸取感官刺激以外的养料,助力A股市场相关制度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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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潘勇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罚没近9000万

 证监会日前发布了针对潘勇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指出,潘勇作为天成控股(3.380, -0.02, -0.59%)(维权)、银河生物(3.500, -0.14, -3.85%)的第一大股东银河天成集团的股东,利用两条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证监会决定对潘勇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收潘勇违法所得1493.33万元,并处以7466.65万元罚款,罚没金额近9000万元。

  以下为全文:

  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潘勇)

  〔2018〕13号

  当事人:潘勇,男,1966年4月出生,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天成集团)股东,住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潘勇内幕交易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控股)股票、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生物)股票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会并提交了陈述、申辩意见。应当事人要求,我会依法举行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申辩。经复核,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及公开

  (一)内幕信息一:天成控股2016年度业绩由盈利更正为重大亏损

  2015年12月28日,天成控股与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仪股份(10.810, -0.16, -1.46%))签订协议,天成控股以所持有的承德苏垦银河连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银河)30%股权作为对价,认购西仪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659.69万股。2016年12月26日上述事项获我会核准,2016年12月30日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了苏垦银河股权转让事项,2017年1月6日苏垦银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天成控股认为此次交易事项在2016年底已完成交割,应将产生的收益确认为当年收益。

  2017年1月25日,天成控股发布2016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6年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000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

  2017年3月20日左右,天成控股得知西仪股份不会将上述资产置换事项在2016年年报中予以确认。为天成控股提供审计服务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瑞华所)此前曾表示,只有西仪股份确认置换完成,天成控股才能确认收益。如果该项收益不能确认,将导致天成控股2016年净利润由盈利变为亏损。2017年3月22日,瑞华所通知天成控股上述资产置换事项的投资收益不能记入2016年年报。天成控股董事长王某生将此事向天成控股实际控制人潘某进行了汇报,公司业绩可能由盈利变成亏损。

  2017年4月9日,瑞华所通过邮件将天成控股的合并报表数据发送给天成控股,这份文件显示天成控股2016年合并净利润亏损9,700万元。王某生将此事向潘某进行了汇报,潘某指示王某生找瑞华所进行沟通。

  2017年4月10日,王某生、天成控股财务总监马某岚赴深圳与瑞华所进行了沟通,瑞华所明确表示上述资产置换事项产生的投资收益不能在2016年年报中进行确认。

  2017年4月12日晚,天成控股召开紧急会议,参会人员有王某生、马某岚等,会上确认天成控股2016年年报亏损已成定局,需要尽快确认调整事项和金额,发布临时公告进行更正。

  2017年4月10日至21日,瑞华所对天成控股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和底稿进行复核,期间天成控股和瑞华所就需调整事项和金额反复进行沟通确认。4月21日,瑞华所通过了天成控股2016年度审计报告,并将结果通报天成控股。

  2017年4月23日,天成控股发布2016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016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1,000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更正为-9,700万元。导致业绩预告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1)冲减递延所得税资产3,663万元;(2)资产置换事项调减收益4,777.07万元;(3)计提坏账准备2,074万元。

  天成控股2016年度业绩由盈利更正为重大亏损,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五)项“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公开前系《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为2017年4月9日,于2017年4月23日公开。2017年4月9日至22日,王某生持续多次向潘某汇报天成控股2016年年报审计工作情况。潘某为天成控股实际控制人,系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内幕信息二:银河生物收购云南汉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素生物)90%股权

  2014年至2015年,银河生物董事长唐某林和汉麻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麻集团)总经理谭某因存在业务往来而相识。2016年银河生物受行业政策影响,急需投资新项目来提升业绩。2017年2月底,唐某林向谭某提到银河生物想找好的项目,谭某也提到其最近在做工业大麻项目。

  2017年3月初,唐某林和谭某在北京见面,谭某向唐某林推荐了汉素生物(汉麻集团全资子公司,谭某任法定代表人),谭某称汉素生物掌握从大麻中提取CBD技术,可应用于食品、化妆品和镇痛药物生产,2017年可实现6,000万左右的净利润。唐某林对此项目非常感兴趣,双方开始就银河生物收购汉素生物股权进行谈判(以下简称收购事项)。

  2017年3月底,经过反复讨论,银河生物和汉麻集团对收购事项的条件基本谈妥,双方认可银河生物收购汉素生物90%股权,汉麻集团对汉素生物2017年至2019年净利润做出承诺,并承诺保留汉素生物核心团队,谭某在股权转让后不得再设立公司从事相关业务,收购价格在10亿元左右。

  2017年4月22日,唐某林派人到北京与谭某见面商谈收购细节,最后确定以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后审计评估确定的价格作为签订正式协议的依据,汉麻集团承诺2017年至2019年汉素生物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6,250万元、7,800万元。

  2017年4月24日,银河生物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称银河生物拟筹划对外投资的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收购某致力于工业大麻种植加工的专业化生物科技公司股权。

  银河生物收购汉素生物90%股权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公开前系《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为2017年3月初,于2017年4月24日公开。此次收购事项的整个谈判过程及最终决策,唐某林均向银河生物实际控制人潘某做了汇报。潘某为银河生物实际控制人,系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潘勇利用“黄某国”证券账户内幕交易“天成控股”“银河生物”

  (一)潘勇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潘某联络接触频繁

  潘勇为“天成控股”和“银河生物”实际控制人潘某之弟,同时也是上述两家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银河天成集团股东。2017年4月10日至18日,潘勇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潘某在北京见面,并于4月10日、4月15日有两次通话联系。上述期间内,二人联络接触频繁。

  (二)“黄某国”证券账户交易情况

  “黄某国”证券账户于2015年12月24日开立于东方证券(8.640, 0.06, 0.70%)苏州西环路营业部,下挂上海股东账户A388****37和深圳股东账户0192****35。

  2017年4月17日至19日,“黄某国”账户连续三天集中卖出“天成控股”475.8万股,将所持“天成控股”全部卖出,成交金额4,727.76万元。4月17日至20日,该账户在卖出“天成控股”后集中买入“银河生物”,累计买入408.07万股,买入金额4,716.41万元。5月17日至18日,银河生物收购事项的内幕信息公开后,该账户将买入的408.07万股“银河生物”全部卖出,卖出金额4,752.64万元。扣除交易税费后,“黄某国”账户卖出“天成控股”避损14,694,373.02元,买入“银河生物”实际获利238,933.27元,账户内幕交易行为合计获利14,933,306.29元。

  (三)账户资金划转情况

  “黄某国”证券账户对应的三方存管农业银行(3.610, 0.04, 1.12%)账户,资金部分来自潘勇向黄某国借用资金,部分为潘勇借用账户交易股票盈利款。

  (四)账户实际操作情况

  “黄某国”证券账户为潘勇向黄某国借用账户,账户实际控制人为潘勇,交易由潘勇决策,其安排某证券营业部理财顾问潘某虎操作下单。潘某虎下单主要使用其办公电脑,偶尔也在黄某国公司使用其公司电脑下单。上述账户交易IP地址归属地为苏州,与潘某虎工作地点一致。“黄某国”账户交易部分MAC地址与潘某虎办公电脑一致。

  (五)潘勇交易“天成控股”“银河生物”行为明显异常,且没有合理解释

  “黄某国”账户卖出“天成控股”并买入“银河生物”的时间点与潘勇和潘某的联络接触时间高度吻合,与内幕信息形成过程高度吻合。

  2016年2月2日至2017年3月30日,“黄某国”账户频繁买卖“天成控股”,每日交易股数从100股到上百万股不等,日均持有240万股左右的底仓。2017年4月17日至19日,该账户连续三天集中全部卖出所持“天成控股”475.8万股,卖出金额4,727.76万元,平均每日卖出股数和卖出金额分别较先前放大了17倍和14倍,显示其卖出“天成控股”的意愿坚决。

  2016年7月27日至11月15日,“黄某国”账户多次买卖“银河生物”,每日交易股数由100股到数十万股不等。2016年11月15日,“黄某国”账户将持有的“银河生物”清仓后,直至2017年4月16日再未交易“银河生物”。2017年4月17日至20日,“黄某国”账户在卖出“天成控股”后全仓买入“银河生物”408.07万股,买入金额4,716.41万元,平均每日买入股数和买入金额分别较先前放大了13倍和9倍,显示其买入“银河生物”的意愿强烈。

  以上事实,有天成控股公告、银河生物公告、当事人询问笔录、“黄某国”证券账户资料、交易流水、IP地址、Mac地址、银行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潘勇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潘勇及其代理人在听证会上及提交的《申辩意见书》、听证会后提交的《关于潘勇不构成内幕交易的代理意见》中提出如下申辩意见:

  第一,内幕信息形成日的认定有误,“天成控股”重大亏损信息的形成日应为2017年4月21日,即瑞华所审议通过天成控股2016年度审计报告并通知天成控股之日;“银河生物”收购事项的形成日应为2017年4月22日,即银河生物与汉麻集团敲定收购细节之日。

  第二,涉案的“黄某国”账户,系潘勇与黄某国共同管理的“特殊”理财形式的账户,双方均可操控。根据潘勇与黄某国签订的《借款协议》的约定,黄某国有权对该账户进行平仓,因此涉案账户并非潘勇单独控制。

  第三,涉案账户卖出“天成控股”,买入“银河生物”,依据的是市场行情和独立判断,而非内幕信息。2017年4月A股大盘走势、输配电行业走势、天成控股个股走势均大跌,为了止损,黄某国按照合同约定卖出“天成控股”。潘勇得知“天成控股”被卖出后,出于对“银河生物”的信任及不能空仓的想法,加之当时生物医药概念较热,“银河生物”股价在同业板块又处于低位,潘勇就建议买入“银河生物”,这些交易符合一般交易规律,与内幕信息无关。

  第四,潘勇未获悉涉案内幕信息。

  一是潘勇与天成控股、银河生物实际控制人潘某是亲兄弟,历来有电话联系,并非只在敏感期内有电话联系,双方在敏感期内的联络有正当性,不能据此推断潘勇获悉内幕信息;

  二是潘某虎在2017年4月11日、4月12日、4月14日分别给潘勇打了电话,若认为潘勇在4月10日与潘某电话联系后即获悉内幕信息,那么潘勇应当立即安排潘某虎卖出股票,但潘某虎在4月17日才开始集中卖出,此时交易潘勇遭受重大损失,这足以证明潘勇未获悉内幕信息;

  三是2017年3月22日瑞华所已通知天成控股,对西仪股份的投资收益不能计入2016年年报,天成控股由盈利转亏损已成定局,若潘勇获悉内幕信息,何必坐视“天成控股”继续下跌,一个月后才卖出,这也证明潘勇未获悉内幕信息。

  综上,潘勇认为其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请求免除对其的处罚。

  经复核,我会认为:

  第一,我会对内幕信息形成日的认定无误。

  关于第一条内幕信息。2017年3月20日左右,结合西仪股份的处理以及瑞华所之前的意见,天成控股已经可以判断出其2016年净利润将由盈利变为亏损;2017年3月22日,瑞华所通知天成控股上述资产置换事项的投资收益不能记入2016年年报;2017年4月9日,瑞华所通过邮件将天成控股的合并报表数据发送给天成控股,这份文件显示天成控股2016年合并净利润亏损9,700万元。至此,天成控股重大亏损的事实已经确定,内幕信息形成。至于后续瑞华所对审计报告及底稿进行复核并召开内核会,是事务所为出具审计报告前必须履行的程序,不会改变重大亏损的事实,因此不影响内幕信息的形成。

  关于第二条内幕信息。唐某林作为银河生物董事长,谭某作为汉麻集团总经理兼汉素生物法定代表人,对收购事项具有足够的影响力。2017年3月初,唐某林和谭某开始就银河生物收购汉素生物股权进行谈判,其动议、筹划的初始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

  第二,涉案“黄某国”账户由潘勇实际控制使用。

  一是根据合同约定,潘勇具有“黄某国”账户日常交易权。潘勇与黄某国签署的两份《借款协议》(其中甲方为黄某国,乙方为潘勇,丙方为银河天成集团)均对账户的日常操作权进行了明确约定:“本协议存续期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上述资金账户的操作权归乙方,由此操作所引起的任何盈亏都由乙方独立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各方有权对账户情况进行查询和监控,但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操作,否则甲方须承担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各方确认:上述资金账户交易密码在协议存续期内由甲方设定,乙方仅限于在该账户上进行深、沪两市的证券投资,但不得投资于ST股票和权证等风险较大产品。协议期内,各方都不得对该账户进行撤销上海指定交易和深圳股票转托管,不得提款和转账。为保证资金的安全,各方不得单方面以任何形式使该账户作废、挂失等,如因证件挂失或作废引起的损失,由责任方完全承担。”同时,《借款协议》对甲方有权进行操作的情形也进行了约定,仅为“黄某国”账户内的资金与股票市值之和低于借款金额的80%时。因此,平仓权只是黄某国为本人资金安全而可以采取的必要措施,并不影响潘勇对“黄某国”账户具有日常操作权的认定。

  二是相关当事人均承认“黄某国”账户由潘勇实际控制和使用。潘勇在2017年7月18日的询问笔录中非常明确的承认“黄某国”账户开户后一直都是由潘勇实际控制和使用,日常的下单交易由潘勇安排潘某虎操作,潘某虎都是按照其要求进行交易下单和投票。同日,黄某国在询问笔录中承认“黄某国”账户由其出借给潘勇使用,其可以平仓,但他从未使用“黄某国”账户进行交易,且其知道是潘某虎在替潘勇交易。同日,潘某虎在询问笔录中承认“黄某国”账户系经其介绍而出借给潘勇。账户名义持有人、中间人、账户实际使用人在同一天的询问笔录中的陈述相互印证,且与《借款协议》、资金流水、交易痕迹等客观证据相吻合,已形成有力的证据链,“黄某国”由潘勇实际控制使用的事实,应予确认。

  三是虽然潘勇及潘某虎在后续询问中推翻了上述陈述,但其二人关于账户决策操作人的陈述存在矛盾,且与黄某国的询问笔录及客观证据不能吻合,我会不予采信。此外,潘某虎在本案事先告知后提交的《陈述书》中确认“黄某国”账户的实际控制人为潘勇,交易由潘勇决策。

  第三,涉案“黄某国”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卖出“天成控股”的决策人是潘勇,同时潘勇买入“银河生物”的解释不合理。

  一是黄某国称自己从未操作过“黄某国”账户,这与《借款协议》中黄某国无日常操作权的约定相互印证,且2017年4月,“天成控股”并未出现大跌,截至2017年4月14日—也即潘勇集中卖出“天成控股”的前一交易日,“黄某国”账户内的资金与股票市值远远高于平仓线,并未触发平仓权的行使。再者,潘勇与潘某虎在2017年7月18日的询问笔录中均确认“黄某国”账户卖出“天成控股”系由潘勇下达指令,潘某虎操作。故对于潘勇所称“黄某国”账户卖出“天成控股”系黄某国为了止损而按合同约定卖出天成控股的申辩意见,我会不予采纳。

  二是银河生物股价自2016年11月以来一直处于持续下跌阶段,此外,银河生物在2017年4月15日公告的《2016年度业绩快报》中披露银河生物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因此,上述情况并不能支撑其全仓买入“银河生物”。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潘勇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有联络且有长时间的接触,其买入“银河生物”的时点与联络接触时间高度吻合,与内幕信息形成过程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合理解释。

  第四,潘勇系《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潘某的亲兄弟,且在2017年4月10日至18日期间与潘某存在联络及长时间的接触,而不仅仅是在4月10日、15日存在电话联系。同时,内幕信息的形成、发展、传递、知悉、交易需要过程,并非内幕信息形成之时当事人就能立刻知悉并进行交易,故潘勇据以证明自己未获取内幕信息的假设前提、证明逻辑均无法成立。

  综上,潘勇的申辩理由均不能成立,我会不予采纳。
我会认为,潘勇作为天成控股、银河生物的第一大股东银河天成集团的股东,属于《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其连续利用两条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五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潘勇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潘勇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当事人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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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17 09:52 | 只看该作者
俩80后与8888总统套房操盘败局:操纵大连电瓷巨亏5亿

80后富二代朱一栋与86后操盘手李卫卫“导演”大连电瓷(4.350, -0.20, -4.40%)股价操纵案,巨亏5.5亿被证监会处罚.

  8月14日,证监会公布了对朱一栋、李卫卫的《市场禁入决定书》和对上海阜兴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朱一栋、李卫卫等5名责任人员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两份处罚,阜兴集团坐庄炒股一案的细节得以披露。

  朱一栋为阜兴集团董事长,也是大连电瓷实控人朱冠成之子。李卫卫则被称作“华北第一操盘手”。不过,二者合谋操纵大连电瓷股票却产生巨亏,并遭证监会调查。

  坐庄炒股,通常给人的印象是稳赚不赔,不过阜兴集团反而亏损5.5亿元。该案没有出现巨额罚单。证监会最终对阜兴集团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李卫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朱一栋、郑卫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50万元罚款,对宋骏捷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除了罚款,证监会对朱一栋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卫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文|王全浩

  编辑|李薇佳 樊悦池 

       阜兴集团富二代与“华北第一操盘手”

  此次被证监会处罚的两位核心人物:朱一栋,1982年2月出生,时任阜兴集团董事长;李卫卫,1986年11月出生,北京宝袋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据媒体报道,朱一栋是海归富二代,继承了父亲朱冠成早年经营的稀土产业,2009年收购深圳股东及苏州股东的全部股权,带领阜宁稀土从合伙制走向家族企业,短短几年时间其迅速成为“阜宁首富”。

  朱一栋实际控股的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旗下子公司数量庞大。公司官网介绍,阜兴集团是一家集商业地产、资产管理、金融、稀有金属、健康医疗、贸易和文化传媒等产业于一体的大型民营集团,2017年集团资产管理总额超过350亿元,贸易总额突破300亿元。

  李卫卫早年在期货公司营业部工作,在央视的报道中,李卫卫对外号称“华北第一操盘手”,并且由于之前工作的经历,李卫卫结识了较多高净值客户和配资公司。

  两人通过朱一栋下属推荐结识。2016年3月,朱一栋与大连电瓷原实际控制人达成初步收购意向并支付定金,拟收购大连电瓷控股权。但是朱一栋对于这笔交易并不放心,担心收购无法顺利进行。阜兴集团并购重组事业部总经理郑卫星建议朱一栋先在二级市场买入,并称其认识做市值管理的操盘手,可以安排专业人士操盘。2016年6月,经郑卫星引荐,朱一栋开始与李卫卫合作,希望李卫卫帮忙在二级市场拿到更多的筹码,并配合其做大上市公司市值。

  郑卫星负责与李卫卫对接配资合作事宜,双方签订理财协议。合作模式为阜兴集团向李卫卫提供配资保证金,李卫卫负责从场外配资并操作账户交易“大连电瓷”。

  住总统套房配保镖控制400多个账户

  据证监会披露,为方便李卫卫到阜兴集团就交易“大连电瓷”进行商谈、交易等事项,2016年10月31至11月21日,阜兴集团安排李卫卫在上海四季酒店常住。

  2016年11月,阜兴集团采购40台联想X1型号笔记本电脑、120套无线网卡和40台无线路由器,供李卫卫等人使用,并将交易地点设在富建酒店8888总统套房。

  李卫卫的随从、保镖、交易员的餐饮和住宿费用均以李卫卫的名义挂账阜兴集团。记者查询获悉,该套房的日报价为1.5万元一晚。上述费用均由阜兴集团支出。

  李卫卫主要用杠杆资金进行交易,据证监会披露,经不完全统计,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阜兴集团控制的个人银行账户共计向李卫卫控制的银行账户支付保证金约7.46亿元,向其他李卫卫合作配资方的银行账户支付保证金约9.21亿元。由于李卫卫多采用高杠杆,所以李卫卫可以操纵的资金多达数十亿元。

  经查,阜兴集团、李卫卫先后控制使用400多个账户交易大连电瓷股票。

  李卫卫“自信操盘”遭配资强行平仓

  2016年11月中旬,李卫卫要求上市公司发布利好信息配合其操盘“大连电瓷”,2016年12月上旬,朱一栋相继决策发布2016年度利润分配高送转公告和大股东增持等公告。上述“里应外合”的操盘,本应让相关方大赚一笔,但终因李卫卫的“自信”举动,产生连锁反应,最终招致全面溃败。

  据证监会披露,李卫卫在自己公司的办公室组织员工利用配资账户下单交易“大连电瓷”,在此过程中,李卫卫私自提高配资杠杆比例,使用阜兴集团的保证金和配资资金交易其他股票,并修改账户密码。

  因此,2016年10月之后,郑卫星将李卫卫等人安排到上海富建酒店交易,阜兴集团安排宋骏捷监督郑卫星和李卫卫等人在富建酒店的交易。

  因李卫卫到上海操盘之后仍然私自提高配资杠杆交易其他股票,导致2016年10月底至11月初“大连电瓷”的盘面表现不稳,股价在多个交易日因资方强行平仓大幅下挫,阜兴集团利用自身管理的资管产品户在二级市场买入“大连电瓷”护盘。

  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期间,李卫卫仍然通过高杠杆配资私自交易其他股票,2017年2月底,因相关股票连续跌停,致使李卫卫配资账户全面爆仓,配资方将相关账户中持有的“大连电瓷”强行平仓,“大连电瓷”在2月28日和3月1日两个交易日连续跌停。大连电瓷于3月2日紧急停牌,并公告宣布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在2017年3月2日停牌前,2016年6月28日至2017年3月1日,大连电瓷累计上涨114.32%,偏离同期中小板综指112.46%。这依然未能挽救高杠杆资金全面崩盘。

  李卫卫被疑操纵凤形股份(14.600, 0.21, 1.46%)等股票

  还没有等到证监会处罚,根据媒体报道,朱一栋已经因涉及更多金融问题跑路,而操盘手李卫卫也失联。
 此前有媒体报道,李卫卫还涉嫌操纵凤形股份,以及华英农业(6.160, 0.09, 1.48%)、金一文化(7.090, 0.04, 0.57%)和长缆科技(13.500, 0.12, 0.90%)3只股票。

  据《中国证券报》援引爆料人提供的证据指称,涉嫌拉升凤形股份股价的操盘手之一李卫卫,涉嫌同时操盘了华英农业、金一文化和长缆科技3只股票。爆料人称,操纵大连电瓷和涉嫌拉升凤形股份的李卫卫系同一人。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李卫卫出事前最后一段时间,回到了老家山西。有业内朋友今年7月最后一次见他,他说,“你无法想象我这半年是如何度过的,我几乎没有一晚能真正入睡。”

  证监会最终认定,朱一栋是阜兴集团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全面负责阜兴集团工作,是涉案操纵行为的组织、决策者,在本案调查过程中具有配合调查情节。李卫卫是本案操纵行为的主要实施者,且拒不配合我会调查,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对朱一栋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卫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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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16 09:15 | 只看该作者
从赵薇到黄晓明:明星资本游戏进可割韭菜 退则罚三杯

  女股神赵薇的同窗好友黄晓明,最近摊上事了。8月10日,证监会例会中披露,对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合伙人高勇操纵市场案作出处罚,罚没金高达17.9亿元,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证监会调查人员介绍,这起案件是证监会近年来查获的操纵单只股票获利金额最高的案件,也是一起通过代客理财方式筹集巨额资金、通过结构化资管产品放大“杠杆”操纵市场的典型案件。

  据第一财经报道,高勇号称是民间炒股大赛的冠军,曾在知名高校开设投资课程,教授证券投资技巧,小有名气,因此吸引了多人委托其管理证券账户。以其成立的私募基金为平台,吸引了多个高净值客户,涉案账户既有伞形信托账户又有多个自然人账户。自然人账户中,不乏一线影视明星、民营企业家和企业高管等。

  此次案件中,高勇通过其成立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从事民间代客理财,从其客户处聚集超过20亿元资金,利用伞形信托账户“时节好雨7号”及多个自然人的16个账户实施市场操纵,非法获利高达8.97亿元。而后,有媒体报道指出,上述被罚16个账户中,包括影视明星黄晓明及其母亲张素霞。

  对此,黄晓明工作室披露澄清声明,称黄晓明不认识高勇,亦未参与过任何操纵股票的行为。同时,律师认为,黄晓明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黄某明、张某霞与高勇的关系是证券交易代理行为,即将账户委托交由高勇‘打理’,而高勇在‘打理’过程中出现了违法行为。

  从赵薇、范冰冰到黄晓明,演员片酬飙升后,资本市场中经常能看到影视明星的身影。去年,赵薇通过龙薇传媒“高杠杆”借壳万家文化(现祥源文化(5.020, 0.00, 0.00%)),客观造成了万家文化股价的大幅波动。

  虽然重组叫停,证监会亦对相关涉案人员作出处罚决定: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黄有龙、赵薇、孔德永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券日报》记者发现,7月30日,龙薇传媒发生了法人和高管变更,公司法人、经理、执行董事均由赵薇变更为彭胜凯。必须强调,虽然赵薇已完全退出龙薇传媒经营层面,但她仍是持股95%的大股东。

  有业内人士认为,虽然已是顶格处罚,但处罚决定力度过轻,对于犯错的人员起不到警戒意义,“一旦成功,赵薇身价可翻数番,而失败了也仅是‘罚酒三杯’,明星们凭借一副光环在资本市场玩的风生水起,罚款金额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什么,犯错误的门槛低,会造成大量的明星效仿,对于正能量的社会风气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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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14 14:22 | 只看该作者
黄晓明否认参与18亿股价操纵案 但其涉嫌出借账户

  黄晓明发声明否认,顾左右而言他的声明背后,他确实出借了股票账户。

  张晓云ZXY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8月10日,证监会公布了一则高达18亿的罚单,被罚人高勇一人控制了16个账户,操纵“精华制药(5.610, -0.03, -0.53%)”股票,半年时间非法获利8.97亿元,创出了操纵单只股票获利的历史之最。

  而黄晓明的卷入将该案推向另一个高潮。处罚决定书显示,高勇操纵的14个委托交易账户其中之一,为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并经过护城河投资另一个合伙人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账户交由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

  这不禁让大众联想到了著名影视明星黄晓明和他妈妈张素霞。黄晓明,1977年11月13日生于山东省青岛市,中国内地男演员、歌手,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本科班。参演过《大汉天子》、《神雕侠侣》、《中国合伙人》等多部影视作品,并曾多次获奖。其母亲张素霞是青岛市企业干部,2016年因和儿子参加参加湖南卫视的综艺节目《旋风孝子》引起关注。2017年11月起,参加浙江卫视儿童健康科普类综艺节目《小儿大医生》,带队“奶奶团”。

  8月11日,黄晓明工作室发布声明称,黄晓明不认识高勇,也未参与过任何操纵股票行为和介入过任何相关调查。


  黄晓明工作室声明

  值得玩味的是,这份声明并没有直接否认“高勇案”中的黄某明是黄晓明本人。既没有否定“黄的账户是由高操作”的传闻,也没有否认“黄的账户参与操纵精华制药股价”的传闻。不少业内人表示,这份声明有点在玩文字游戏。

  事实上,2018年3月14日,证监会组织召开稽查执法专场新闻通气会,就介绍过“高勇操纵精华制药案”。据多家媒体报道,通气会上,据办案人员透露,案件涉案人高某以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为平台,吸引了多个高净值客户委托其管理证券账户,涉案账户既有伞形信托账户,又有多个自然人账户。自然人账户当中,有很多名人账户,其中不乏一线影视明星、知名企业家、公司高管等。

  据办案人员披露,在调查过程中,高某开始并不配合调查,对办案人员提出的调查要求多次推托,甚至存在一度失联的情况,并且存在隐匿关键证据的情形。涉案当事人路某为高某所在私募公司的合伙人,对案件调查百般阻挠,甚至存在打探调查人员个人信息的情况,威胁恐吓调查人员,行为恶劣。

  卷入其中的16个账户,分别是好雨7-高勇、好雨7-路某(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子账户),黄某、张某燕、张某、吴某江、倪素某、倪松某、姜某、黄某明、徐某、朴某娜、薛某、吴某丰、崔某欣、吴某等。这从侧面印证了“高勇操纵精华制药案”中的账户黄某明疑似一线影视明星黄晓明。

  此外,根据精华制药2015年上半年的半年报显示,有一位名叫“黄晓明”的账户以持股143万股成为新进前十大流通股东之一,这难道又是巧合的同名同姓吗?

8月13日晚间,据财新报道,记者证实,证监会刚刚公布的获利近9亿元、罚没款高达18亿元的高勇股票操纵案中的自然人账户之一确实为影视明星黄晓明名下账户。而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这些自然人账户的所有人如果仅仅是出借账户,并不知道账户被利用进行市场操纵,这些账户也不会被冻结。

  作为一线影视明星,黄晓明将自己的账户密码交给了其母亲张素霞保管,张素霞将该账户又出借给了高勇。上海一位法律人士表示,“《证券法》对这种行为没有规定,所以黄晓明的这种行为不会被判定违规。”

  《证券法》第八十条规定,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但是,黄晓明出借的账户属于自然人账户,非法人账户。该法律人士表示,如果黄晓明和他母亲在不知晓高勇的操纵股市的前提下,的确找不到相关法律条文判定其行为违规。

  律师表示,虽然此案中黄晓明母亲张素霞只是存在借出账户的事实并不违法,但是否委托其资金给高勇操作尚未最后结论。但作为明星而言,以“不知情”就撇清所有事实有推卸责任之嫌,借出其账户本身的操作也有很大的风险,且十分不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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