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挺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必看
搜索
热搜: 养生 投资 壹挺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浅贝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司法公正案例

[复制链接]

450

主题

8911

帖子

2万

积分

管理员

你的人是正确的,你的世界也是正确的!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4357
11#
 楼主| 发表于 2020-9-3 16:15 | 只看该作者
杀人犯一天监狱都没进过!纸面服刑15年,真相待揭穿

  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却连一天监狱都没进过,并先后入党、当选嘎查达(注:嘎查达即村主任),甚至当选旗人大代表。直到2017年,有关部门对该案进行纠正,这名罪犯才为当年的行为付出代价。

  27年来,受害者的母亲持续反映问题,至今仍在追问真相:到底是谁放走了杀人犯?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1

  判刑15年,杀人犯一天牢也没坐

  身材矮小,略显驼背的韩杰,今年74岁了,依然常年奔波在四处反映情况的路上,要为被人杀害的小儿子白永春讨回公道,“不然,死不瞑目!”

  半月谈记者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见到了韩杰老人,她的普通话并不流利,但一提起当时未满19周岁的小儿子的遭遇,话就停不下来。

  一份原呼伦贝尔盟中级人民法院(注:现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1993年6月9日的刑事判决书显示, 1992年5月12日20时许,因发生口角,未满18周岁的巴图孟和捅了白永春3刀。巴图孟和将其送医后,前往派出所自首。白永春因心脏破裂导致的大出血而死亡。

  法院判决被告人巴图孟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巴图孟和未上诉,公诉机关也未抗诉,判决生效。

  按正常程序,罪犯巴图孟和应从被羁押的陈巴尔虎旗公安局看守所,投送到监狱服刑。然而,此后发生的事情,却让这起本不复杂的案件偏离正轨。“巴图孟和一天牢也没坐过!”韩杰说。

  半月谈记者多方采访核实,法院判决后,巴图孟和以“全身水肿、尿血”为由前往医院检查。就医后,他的母亲、姑父就为其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并成为担保人。据多名当事人回忆,这份手续上,有数名当地时任政法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签字。

  凭着这份手续,巴图孟和连监狱的门都没进过,便于1993年直接从看守所“重获自由”。

  此后的日子里,巴图孟和并未按保外就医规定,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报到并接受管理,而是如同正常人一样生活。直到2007年5月13日,也就是当年案发之后15年整,其与母亲再次来到看守所。这次,他们是为了拿到“刑满释放证明书”而来。他们仅提供了一份当年的判决书,而看守所的一名内勤人员,据此为其开具了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加盖公章。

  就这样,一天牢也没坐过的巴图孟和,在纸面上“服”完了15年的刑期。

  2

  摇身变“村官”,再度因罪获刑

  与此前15年“服刑”时的低调不同,2007年“刑满释放”的巴图孟和开始活跃起来。从头开启“清白人生”的他,顶起了一个又一个光环。


  首先是解决工作。2008年6月至2009年10月,巴图孟和在该旗乌珠尔苏木萨如拉塔拉嘎查任会计;2009年10月至2017年5月,又连续当选嘎查达。

  第二是蒙混加入党组织。2009年1月,巴图孟和向萨如拉塔拉嘎查党支部申请入党。时任乌珠尔苏木党委书记陶某,明知其因犯罪被判刑之事,且其入党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仍擅自签字盖章并同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正式党员。

  第三是摇身一变当选旗人大代表。半月谈记者了解到,巴图孟和被判刑的资料并未在档案中体现,使其得以在2012年当选为陈巴尔虎旗人大代表。

  然而,一再侥幸的巴图孟和,并未走好后续的人生道路。

  2017年,巴图孟和职务犯罪问题东窗事发。经查,他在担任嘎查达期间,骗取草原生态奖补资金24.5万余元,并指使他人虚列奖补资金发放表,侵吞嘎查集体草场草原生态奖补资金28.2万余元。

  2017年9月4日,巴图孟和因涉嫌贪污犯罪被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8年1月,巴图孟和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不仅如此,就在巴图孟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前几个月,韩杰持续20多年反映的巴图孟和“纸面服刑”问题,终于引起当地注意。

  2017年4月7日,陈巴尔虎旗人民检察院向陈巴尔虎旗公安局下达将巴图孟和收监执行刑罚的检察建议书;4月10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巴图孟和进行收监。

  2018年6月14日,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巴图孟和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由于此前巴图孟和所犯故意杀人罪并未服刑,法院决定对巴图孟和所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自2017年4月11日至2032年4月10日),并处罚金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3

  一名年逾古稀的母亲最后的期盼

  巴图孟和终于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代价。然而,对于失去儿子的母亲韩杰而言,事情远未画上句号。

  韩杰是一位苦命的母亲。在小儿子白永春出事不久,她的婚姻破裂。此后没几年,一直与她一起为白永春讨要公道的大儿子,也因病去世。

  “快30年了,我啥都没干,就要为小儿子讨公道。”韩杰说,现在罪犯服刑了,但当年到底是谁把他释放了?到底谁来为此承担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能查清楚这些问题,这也是我作为一名母亲最后的期盼。”


  为了解更多情况,半月谈记者曾于7月8日通过有关部门,分别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曾派出专门工作组调查此案的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发送采访提纲。截至半月谈记者发稿,一个多月过去了,3个部门均没有回音。

  为何当年的保外就医手续实现了类似“一次开具,终生有效”的效果?为何无人对保外就医的罪犯跟踪管理?为何从未服刑的罪犯能顺利拿到“刑满释放证明书”?如何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这一系列问题,都有待当地政法机关深挖彻查,给出一个切实的交代。

  韩杰说,幸好纪检监察部门已经行动起来,并对一些责任人立案调查。但由于当年的保外就医手续等关键证据“不翼而飞”,追责工作难以深入推进。

  内蒙古亿舜宏律师事务所律师杜亨表示,这起案件很罕见,性质也很恶劣,有关部门对该案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值得点赞,但这绝不是终点。“当地公检法机关应该积极主动查明有关问题真相,全面深入追究相关人员违法办案的责任,彻底还当事人以公道。”
生活即收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50

主题

8911

帖子

2万

积分

管理员

你的人是正确的,你的世界也是正确的!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4357
12#
 楼主| 发表于 2020-9-15 13:25 | 只看该作者
“操场埋尸案”一纪委办案人员盗用涉案干部34万元获刑4年


纪委办案人员盗用“操场埋尸案”涉案官员35万用于网络赌博 获刑4年
  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被曝光一年多以后,一名参与办理相关公职人员案件的纪监委工作人员因在办案过程中贪污被判刑。

  9月14日,新晃县因“操场埋尸案”被处分的干部龙某的家属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案发后,龙某在接受调查期间,负责办理该案的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杨某辉利用职务便利,多次盗用龙某银行卡和支付宝“花呗”内资金,盗刷银行信用卡并冒充她的身份在多个平台贷款,共计34.84万元,用于赌博和还款。

  据龙某的父亲介绍,曾在新晃县任副县长的龙某在2019年8月6日因涉“操场埋尸案”被怀化市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被暂扣,由杨某辉负责保管。

  “我女儿被留置了160天,到今年年初回到家后,突然发现手机上有许多莫名其妙的还款提醒,当时吓出一身冷汗。”龙某的父亲说,龙某随后致电杨某辉,对方承认了盗用一事,经过一个多月的沟通后杨某辉坦言已无力还款,“那时她每个月都收到十多条还款信息,压力很大,无奈之下写了一封举报信。”

  这封举报信发出后,司法机关很快介入,湖南怀化中方县法院在7月6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杨某辉利用职务便利,窃取怀化市监察委扣押和管理的财产共计348418.24元,截至案发时尚有131418.24元未退还给龙某,以贪污罪判处杨某辉有期徒刑4年。

  时任副县长涉事被留置,回家后发现莫名负债

  2019年4月,湖南省新晃县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获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同年5月,怀化市公安局在核查邓世平被杀案时发现该案与杜少平关联极大,后经调查,根据杜少平及罗光忠的供述和现场指认,2019年6月20日凌晨,警方在新晃一中操场挖出了一具人体遗骸,经DNA鉴定确认为邓世平的遗骸。

  这起“操场埋尸案”随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此后深挖彻查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对19名失职渎职公职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在19名被处理的公职人员中,就有时任新晃县副县长的龙某。9月14日,龙某的父亲告诉澎湃新闻,“操场埋尸案”被害人邓世平的遗骸被挖出后,他的女儿龙某因曾在新晃县任副县长,并分管教育,在2019年8月6日被采取留置措施接受调查, “当时她的手机、身份证和银行卡都被暂扣,交由纪委工作人员保管。”

  被留置160天后,2020年1月14日,龙某回家,她被处以行政和党纪处分。龙某的父亲说,女儿回到家后,她的孙子已在她留置期间出生,“她拿出手机想给孩子发个红包,却意外发现短信里有数十条还款提醒。”

  这些短信起初让龙某感到莫名其妙,她在之后前往银行逐一查询发现,11万余元的存款也不翼而飞,立时惊出一身冷汗。龙某与家人都认为存款的消失,以及莫名其妙背上的巨额贷款都是她在被留置期间发生的,这与负责保管她物品的纪委工作人员杨某辉脱不开关系。

  龙某的父亲说,在随后与杨某辉的沟通中,对方在电话中承认了上述“异常”均是他所为,龙某要求其在春节前还清债务便不再追究,但事情一直拖到今年三月上旬。“他在电话中说他确实还不起了。”龙某的父亲说。

  纪委办案人员盗用34万,犯贪污罪获刑4年

  据龙某的父亲介绍,在等待杨某辉还款的近两个月时间里,女儿每个月都能收到十多条催款信息,女婿因为涉“操场埋尸案”被判刑,女儿也被连降两级工资受到影响,一边有两大家子人要靠她养活,另一边又一直被信贷公司催债,在确定杨某辉已无力偿还债务后,不堪重负的龙某写了一封举报信,“她举报后,杨某辉很快就被抓了”。


  澎湃新闻获取到的该案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杨某辉在怀化市鹤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工作期间,于2019年8月初抽调至怀化市监察委员会办理龙某涉嫌职务违法案办案组协助办案。龙某被采取留置措施后,其随身携带的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被暂扣,由杨某辉负责保管,存放于办案组办公室。杨某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盗用龙某银行卡储蓄卡和支付宝“花呗”内的资金,多次盗刷并套现龙某银行信用卡资金,多次冒用龙某的身份信息在多个网贷平台贷款并盗用,用于归还其个人债务和网络赌博等开支,共计34.84万元。

  公诉机关列举了8起犯罪事实,证明杨某辉在龙某被留置期间,利用其身份证冒用身份,修改支付密码支取银行存款、盗用“花呗”资金额度、盗刷信用卡并在网贷平台贷款等。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辉作为怀化市鹤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窃取怀化市监察委扣押和管理的财产共计348418.24元,截至案发时尚有131418.24元未退还给龙某,据此以贪污罪判处杨某辉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责令杨某辉退赔龙某人民币131418.24元。

  龙某的父亲说,从发现钱款被盗至今已经9个月,尽管市委市政府对案件十分重视,曾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学习教育整顿,杨某辉也已经被判刑,但还有十多万元的窟窿至今没有填上,“我们已经不堪重负”。
生活即收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50

主题

8911

帖子

2万

积分

管理员

你的人是正确的,你的世界也是正确的!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4357
13#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0 15:35 | 只看该作者
大学党委书记自杀,想起含冤入狱四年的浙大副校长


作者:难得君


最近两天,成都大学上了热搜。

因为他们学校的一把手党委书记,发了个朋友圈,就失踪了。

据官媒确认,失踪的成大党委书记毛洪涛的遗体已被找到,地点在其位于成都温江住家附近的江安河畔。

毛洪涛1970年11月出生于河南焦作武陟,1989年考入位于成都的西南财经大学,就读会计学专业,在校曾担任校学生会主席。

1996年硕士毕业后,毛洪涛留校任教,并曾到美国伊利诺亚大学做访问学者。2001年,毛洪涛担任西南财经大学发展规划处副处长、教务处处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等职。2014年,调任四川旅游学院任副院长;2016年,出任四川省眉山市副市长,后任眉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019年2月,毛洪涛调至成都大学,出任党委书记。

2020年10月15日清晨,毛洪涛在自己微信朋友圈发出“绝笔信”:





关于绝笔书中的内容,我不做评论,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大学早就不是象牙塔,而是一个权力漩涡。一些所谓的学者,批着官服,满心追逐金钱权力。大学的腐败和阴暗已到了需刮骨疗毒的地步。

今天,不聊成都大学的事情,聊聊当年曾经喊冤入狱4年的浙大副校长,现在怎么样了?

1


第一次听说褚健,是看到一篇文章,里面开头就是这样一个段落:

检察官提审褚健,

问:“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答:“不知道。”

曰:“如果不是坐在这里,今天是你的中国工程院院士答辩日。”
旁听者均凄切默然。



褚健这个名字,很容易让人把他跟褚橙大王褚时健弄混。

褚健,30岁晋升浙江大学教授、同年创建中控科技的前身——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公司,成为一家高科技企业的负责人。36岁成为长江学者、42岁出任浙江大学副校长。



2013年以前,褚健一直是一个圈内赫赫有名的科学家、企业家、教育家,但是他从未走入大众的视线。

真正“红”起来,是在2013年10月19日,这位浙江大学副校长、科学家褚健突然被拘捕,被爆贪污1亿3000多万,“掏空浙大”!



褚时健当年入狱引发过巨大的争议和同情,而褚健入狱以后,包括 中国工程院院士 在内的 数十位浙大教授、800余师生签名,为褚健取保候审作保。

从2013年11月到2017年1月,褚健案三年七次延期审理。相对原来六个罪名、上亿金额的重罪指控,检方最终变更起诉,改为两个罪名、两百多万金额。

褚健最终获刑3年3个月,折抵羁押日期,他在宣判后第三天被刑满释放。

这就是很多人称为的“中国科技第一案”——褚健案!

在这个案件里,有病毒、股权、科学家、商业利益、司法案件、甚至可能有安全问题!

整个案件就是一个商业版的《谍影重重》,情节诡异、离奇到让你难以想象!



褚健案中最离奇的是:导致褚健失去自由的,竟然是一封完全不实的匿名举报信!

2


在这封匿名信出现以前,褚健的人生,完美得就像开了外挂。

作为科学家,褚健是一个天才,他15岁考入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1986年被送至日本京都大学,作为首批中日联合培养博士,师从日本自动控制学界最权威的高松武一郎教授。

1989年学成回国,在浙江大学控制系任教,1993年成为浙江大学最年轻的正教授。

他获得过 9个国家级的科学技术进步奖。2013年被捕之后不久,他还获得了含金量极高的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而褚健参与创建并曾担任总裁的浙江中控科技集团公司,也是国内自动化行业的翘楚,颇受浙江省乃至中央的重视。国务院高层赴浙江调研,往往少不了中控集团这一站。

然而,2012年,一封神秘的匿名举报信,抛出了一场关于褚健的惊天大案!

匿名信流传很广,有好几个版本,但是内容大致相同,列举了褚健的四大罪状:1、贪污科研经费;2、 向国外转移资产;3、 论文抄袭;4、生活作风问题。



这封信引发了有关部门对褚健的地毯式调查,并直接导致2013年褚健被批捕。

而事实上,很多浙大的老师认为这封举报信漏洞百出。

褚健被羁押一年多之后,检察机关根据调查出具了起诉书,在起诉书里,
检察机关对褚健的指控,与匿名举报信的内容完全不一样,实际上间接证明了,这封匿名举报信完全不符实。

比如“贪污科研经费”一项,褚健认为,自己领导的科研团队100多人,合法合规、审批严格的人员经费和津贴,是无法“定性”为其个人“贪污”的。

这正是浙大800多位师生为他联名上书求情的根本原因。

中控技术副总裁说:

“关于公司的分红,褚健作为创始人至少可以分个几千万,但是我印象中他只拿走了七八十万。他假如贪财,完全可以把这个钱拿走,这是合法的,这个钱就是他的。你可以装,装一年,两年,但是难道说他装了二十年?”

那么,既然匿名信的内容完全不实,为什么会有人散播这封信?

原因众说纷纭,甚至有人猜测,褚健案有国外势力介入!

3


一个高校教授做的公司关国外势力什么事呢???

这就要从褚健的中控集团开始说起了。


1993年,褚健靠贷款自己筹到20万,创办了中控科技集团。

他说自己的初衷,就是有感于中国民族自动化产业的薄弱,希望能尽微薄之力改变现状。

从此以后,他一直坚持做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品牌。

在中国,高校老师成立公司,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应用到业界,是十分正常的事情,也是各个高校鼓励的事情。

然而中控却有一点不同,中控不仅是一个年收入超过40亿元,在自动化行业占据30%以上市场份额的公司,而且这个公司所从事的,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领域——工业自动化控制!



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被誉为现代工业的“大脑”和“神经中枢”,几乎所有的工业设施、交通设施,比如:信号灯、地铁、高铁、三峡大坝、甚至国防武器装备,都要靠它来控制和指挥。它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安全,也关系到你我的安全。

比如2011年温州动车事故,官方给出的原因是信号系统故障,这就是工业自动化控制领域的问题。

连汽车都在推自动驾驶的现在,我不知道你们想不想得出来,工控网被攻击会有多可怕!

如果有一天,恐怖组织用网络病毒攻击一些重大设施的工业控制系统,后果将令人难以想象!

2010年10月,在出差的航班上,一条新闻引起了褚健的注意,伊朗核电站里的2000多台核燃料铀浓缩离心机失控炸飞了,造成重大损失。

褚健立刻让人查伊朗这批离心机用的什么控制系统,很快查出来是西门子的pcs-7系统。他猜测,此次事件极有可能是伊朗核电站的工业控制系统受到了网络攻击!

而2010年的褚健,早就想到了这件事。他有点着急了,中国大量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工业设施,都是用国外的控制系统,极端情况下,这些装置形同虚设!

用很多人的话说,中国很多大型设施的工业控制系统,在安全上“如同裸奔一般”,如果有人想要攻击,那么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到。

伊朗离心机事件后,尽管高管有分歧,认为这类项目短期不可能盈利,“应该是国家干的活儿”,但褚健还是力排众议,带领中控投入巨资,研究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并且取得了重大进展。

褚健和他的团队提出EPA行业标准,在2008年,被国际电工委员会批准EPA为国际标准,这是中国自动化领域第一个国际标准。

2011年底,国际标准制定大国——德国将EPA纳入德国国家标准。



在褚健之前,中国的这个领域,完全被外资公司垄断。GE、霍尼韦尔、西门子,都是这个领域的龙头公司。

褚健带领中控坚持走自主创新道路,从单一的流程工业自动化领域,拓展到智慧城市、数字医疗、机器人、建筑技能等新兴领域。产品从低端走到高端,从国内走向了国外。

中控的出现,成功打破了,当时国内的DCS系统,被国外品牌一直垄断的状况,使国外品牌的价格只剩最初的1/3,为国家节约了至少400亿元的设备引进投资费用。

中控对国家实在太重要了,被认为是:“我国唯一可以与美国抗衡的、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领域的高科技企业”!

它甚至被商务部,列为禁止被外资收购的公司。



褚健想把中控做成中国的霍尼韦尔。

4


2011年,褚健卖掉了自己在中控集团9%的股份,创办子公司中易和。这不是一家赚钱的公司,但最有战略价值,锁定了军工自动化、新能源、节能产业、机器人……几大新兴战略科技产业领域。

然而,褚健被捕之后,在长达9个月的时间里,在看守所里不能见任何人,包括他的律师。而也就是在这段时间里,他的中控集团一共有6次股权变动,这家最有商业价值和科技含量的子公司中易和,被贱卖给了另外一家上市公司。经核实,这是一家有外资背景的上市公司。

此前,另一家中国工业自动化公司上海新华已经被外资企业收购。而在2013年褚健被捕后,北京和利时的创始人王常力博士立即辞去了所有职务,留在新加坡,没有回国。

到此为止,中国自主的工业自动化公司全军覆没。

2014年,王成、钟山、苏君红和周立伟,四位国家工程院院士联名向国家安全委员会陈情,陈情书里有这样一段意味深长的话:

相信任何系统,都会有漏洞,如果境外机构,利用我们司法系统里的漏洞,攻击了我们的核心研发人才,国家的损失不可估量!



最终对褚健的指控,主要说他在1999年-2004年发生了贪腐行为。

检方认为:褚健低价购买浙江大学工程中心和浙大海纳中控公司,持有的中控科技公司股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1999年-2004年这段时间,正处于浙大中控改制期间,而在这之后,2005年,褚健重返浙大校园,担任副校长一职。

也就是说,褚健案犯事并非在浙大副校长任上,而是折戟在浙大中控改制这事上。

如此说来,一二十年的中控改制,才造成了如今扑朔迷离的褚健案。

客观地说,褚健和中控涉及90年代各大学兴办校企的乱象。

当时出现大量这种类型的所谓校企,出资方和产权属性都比较混乱,很多细究起来都有违规甚至违法的事情。

但是这种事情很普遍,至今恐怕还有不少体量远大于中控的企业存在类似问题。

我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是中国的制度创新远远落后于现实,以至于出现了褚健这样颇有荒诞感的悲剧。

2016年,科学狂人埃隆·马斯克在搞火箭回收,而褚健在狭小的牢房里,为他最大的罪名——中控10多年前的改制问题做辩白。

科技世界一日千里,而我们还在历史的泥沼里打滚,为这些早就该退出历史舞台的制度问题纠结。

前国务院参事、科技部秘书长石定寰非常关心褚健案,他曾经这样对记者说:

“褚健的技术,他所做的工作,是核心层面的,是各国的高端竞争。这个技术,国外不会给我们,不会卖给我们,只能靠自主创新。而我们恰恰是靠褚健、中控的核心团队来不断地攀登高峰。”

正当我国将褚健批捕,导致战略性领域的研究完全停顿的时候,美国人却在全速地进展着。

2013年,美国防部决定在4年内把网络战司令部及其下属部队由900人扩大到4000人,组建40支网络战部队,总预算约为230亿美元。

2015年4月23日,美国五角大楼发布新版《网络安全战略概要》公开声称要把网络战作为今后军事冲突的战术选项之一。



2017年1月18日,在坐了近4年的牢后,褚健终于被刑满释放,回到了自己创办的中控。

他发表了一篇“致中控员工的信”:

“过去的三个夏天四个冬天,虽然我承受了我一生中,最困难的经历和遭遇,但是我一直告诉我自己,我不会被任何磨难打倒,也不能被恶劣条件打倒。现在我回来了,我将和大家同甘共苦,打造更伟大的中控!

2017年12月8日,在第二届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上,在来自全球的顶级行业专家共同见证下,褚健亲自发布了中控面向未来的工业操作系统:supOS!



而在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官网公示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网络空间安全”。

由褚健负责的工业控制系统安全保护、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入围其中该项目将拟获中央财政经费2758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



2017年春天出狱时,褚健曾经说要想想“怎样把这丢失的3年找回来”,如今,他显然已经找回了那丢失的时间。

褚健的故事离奇而黑暗,到底是谁举报了他,又是谁策划了他被关在狱中、不审不判的3年?至今连他自己也无法回答。



但是,褚健没有怨天尤人,而是争分夺秒地在科技前沿冲锋。他说:

我没有辜负大家的众望,我是廉洁的大学副校长、清白的科学家、称职的教授、视国家利益和道德操守为生命的好人,永远不会改变!

请大家不要因为我的个体遭遇而动摇信心,继续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踏实工作,只有国强民富,才能建设法制国家。

5


2020年6月15日,对于中国工业自动化产业界,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我国工业自动化领域的民族骄傲,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功闯关科创板IPO,即将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创始人褚健将成为第一大股东,占比约23.12%,资产价值将达到35亿元左右。

国家的强大,说到底是科技的强大。科技的强大,靠的是科学家。

我写过饶毅、施一公、颜宁、屠呦呦、褚健......当然,中国还有很多像他们一样优秀的科学家。

中国要强大,需要更多的优秀科学家,但最迫切的,是要创造一个适合科学家生存和创造的环境,用机制来保护他们,让他们尽情的发挥自己的才华,而不是陷入权力斗争的漩涡。
生活即收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668

帖子

2063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063
14#
发表于 2024-12-24 11:2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司法导向出现了偏差,法律就会成为不法分子作恶的工具!


原创 一支橄榄 新时代新视觉 2024年12月24日 06:30 安徽

早晨到村里去,远远发现两个人站在村委会门口。走近一看,原来是夫妻二人,为了给孩子开一个去监狱的接人证明,早早就到村委会门口,准备开一个证明。因为还没有到上班点,村委会没人,于是我就站在门口跟他们夫妻聊了一会天。夫妻二人看上去都是老实人,虽然生活的艰难在他们脸上写满了岁月,但是二人仍然保持着较为乐观的心态。经询问得知,他们的孩子今年不到22岁,因为跟女朋友谈恋爱的时候,彩礼金额没有谈妥,最后女方报警称遭到了强奸。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孩子百口莫辩,只有认罪认罚,不仅给女方赔付了不少钱,最后自己还身隐牢狱之灾,被判处了两年有期徒刑。

图片

听到这个情况时,我不由的虎躯一震,这个内容何其相似啊。去年8月份,我写了一篇文章《
房本不加名就是强奸?这个案件暴露了当前畸形的价值观》。估计经常看我文章的都知道,在那篇文章里,一对恋人订婚在房内后发生关系,最后女方要求再给20万,还要在房屋产权证上加上女方名字,但男方没有同意,女方因此报警称被强奸。与上面的这个案例相比,一样的套路,一样的手法,男方最后也被刑事拘留,虽然不知道最后结果如何,但是按照现在法律的逻辑来看,这个人最后的结局肯定也不会有多好。那么问题来了,这样的情况真得是属于强奸么?如果是一个正常人,其实大家都非常清楚,对于现代社会来说,这种情况其实只是恋人之间正常的行为,不仅不是强奸,而且女方还涉嫌敲诈勒索和诬陷罪,难道不是么?

图片

但是令人奇怪的是,我们现在的法律观念似乎走偏了,不仅不认为这是敲诈勒索和诬陷,反而还认定男方是强奸,让人难以理解。从以上所例举的两个案例之中,我们很明显能够看出,男女双方发生关系的行为是当前恋人之间最常见的一种行为,女方索要彩礼和房本加名的行为也属于正常行为,但是如果把发生关系当成强制索要彩礼和房本加名的威胁条件,这很明显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之后再报警称被强奸,这很明显就是诬陷了,大家觉得是不是这个道理?现在的强奸似乎被某些法官用得过于随意了,不管是什么情况,也不管是什么理由,只要女方报警称被强奸,基本上想证明自己清白很难,很多人只注重女方的口供,而从不关心男从的供述,更不看实际情况,这很明显是有问题的。

图片

我记得之前有一部影片,写的是军阀张宗昌的事情,这位军阀虽然看起来匪气十足,但是断起案来还真有两手。一个寡妇与一个财主勾搭上了,为了方便他们的好事,于是就诬陷家中小叔子强奸。最后张宗昌一看,小叔子身材也比较瘦弱,为人也比较老实本分,断定这里面有问题。于是张宗昌就设下一个圈套,让两名侍卫在公堂之上强上那个女人,结果女人拼死抵抗,两名强壮的侍卫也没有成功。最后张宗昌说,大家看到没有,我的侍卫如此强壮,且两个人都不能制服这个女人,她的小叔子身材那么瘦弱,一个人在悄无声息的情况下,又怎么可能完成这样的事情呢?最后女人承认自己诬陷了小叔子,跟他的老相好一并被张宗昌处决,而很多老百姓都拍手叫好,称赞张宗昌断案如神。

图片

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我们很多人过度的注重保护女权,其实本身也就是不正确的。过度的保护女权,就导致男性的权利受到了极大的损害。我们比如当年川大女大学生诬陷地铁大叔偷拍案,大家都觉得如果真的是男人偷拍了女性就是十恶不赦,但是男人受到了诬陷,女方不仅不认为是自己的错,反而还对大叔种种侮辱,不仅不道歉,还各种嘲讽,这样的女性却不会受到法律的任何处罚,这难道是合理的么?一些女性身着暴露,还不准别人看,哪个人看了一眼,她就认为别人是猥亵,难道她自己穿着如此暴露,就没有问题么?而男人在大街上,即便被女性再怎么看,那也是正常的,不会出现任何问题,所以我们的法律理念本身是有问题的。

图片

通过以上的例子,我们能够看出,在很多领域,很多环境之下,有的法律其实已经成为不法分子利用的工具,成为他们打击好人,谋取利益的工具。我们再举几个例子,比如现在很多人都极其反感的霸座事件,一个正常买票的人除了寻求列车员的帮助,自己是无法维护自己权利的。再比如小区占车位事件,有的人恶意占了别人车位,还振振有词,有的甚至出言侮辱车位的主人,而利益受到损害的人报警也解决不了问题,小区保安和物业更是没有权力强行干涉,这样的法治思维不就是为恶人撑腰,打击一些遵纪守法的老实人么?除此之外,像小偷偷东西,主人不敢追,一旦追出了事情都需要自己负责;被别人打了也不敢还手,一旦不慎自己不仅要赔钱,还有可能会身陷牢狱之灾。

图片

所以说,这所有的事情都足以表明,我们现在的法律思维是有问题的,在很多方面已经偏离了打击犯罪,维护善良的初衷,甚至变成了一些不法分子用来作恶,或者是用来获取利益的工个。就像以前一些碰瓷现象,一旦成功,就可以获得巨大的利益;即便最后不成功,也不用承担任何违法成本,这难道不就是坏人作恶的工具么?我一直都强调,司法导向是社会风气的风向标,如果法律观念出现了问题,那整个社会就会出现严重问题;如果司法导向出现了问题,那人们的价值观就会扭曲。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法律不仅不能维护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秩序,不仅不能打击犯罪,还会成为犯罪分子手中的武器,受伤的一定都是一个老实人,善良的人和遵纪守法之人。这样的法律其实就是一种恶法,大家觉得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668

帖子

2063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063
15#
发表于 2024-12-30 10:43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不能只针对穷人,更要体现事实与公平才行!

原创 一支橄榄 新时代新视觉 2024年12月30日 07:04 安徽

山东,一个女子藏酒2000多瓶,被邻居举报,最后不仅酒被没收,还被处以6万元罚款。而这样处理的理由非常奇葩,就是有部分酒不能证明来源,没有相关的证据,且超出了个人收藏的范围。不知道大家对于这个处罚理由怎么看,反正至少在我看来,这样的处罚既不符合事实,又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因而受到了广大网友的热议。我们先做一个对比,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情,有些富豪们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和心理需求,会收藏一些物品。比如、古董、美酒和香烟等等。本文开头这位女士因为收藏美酒出了问题,意思是说有的酒不能提供购买的发票,那问题来了,难道大家购买东西的时候,都有留发票的习惯么?好像这样的人并不多。就比如我们在超市里看到一瓶酒,买了下来之后,会索要发票么?也许有人会这么做,但是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会这么做。

市监局处理的依据就是可能会出现一些不正常的交易行为,影响市场正常秩序。但是你不能只根据可能来处理啊,法律是要讲证据的啊,没有证据只根据个人的主观判断能够定案么?好像不可能吧。为什么一些富豪就可以拥有收藏的权利,而普通人则不行呢?这不分明是一种双标行为么?再说白了,如果一个亿万富豪开一辆破车,破车的车主并非是富豪,大家是不是觉得这个富豪肯定是想干坏事,并因此而把他抓起来呢?我估计没有任何一个执法部门敢这么做。为什么他不敢这么做呢?就是因为他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别人是犯罪。但是如果一个穷人如果开一辆豪车,且不能证明他是豪车的主人,执法部门会不会因此而扣车?这个答案我就不说了,我相信大家各自有各自的判决。所以说,法律在对待不同层次的人,主观态度和判决标准也是不同的。
我们从本文开头的这个案件也可以看出,这个案件的处罚结果根本都没有依据事实,而是凭借一些执法人员的主观判断,这就让人非常不理解了。我们大家知道,法律一直说以事实为准绳,但是很明显别人没有犯罪的事实。这与一些酒驾与醉驾的规定又不一样,虽然我一直都坚持反对酒驾与醉驾入刑(因为这也是一种预想犯罪,并没有事实),因为醉驾虽然没有结果,但是法律已经规定醉驾这个行为就是犯罪,所以我们没有办法反驳。但是就本文开头这件事情来看,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收藏美酒不能提供证明就是违法,因而这样的判罚很显然是既不合情,又不合理的。因为从这些执法人员的主观上,他们就想当然的认定别人收藏是想要进行不法交易,因此按照主观印象就去认定别人违法。

预想性犯罪历来都是法学界争议的焦点,我们比如说一个人跟另外一个人发生了矛盾,这个人吃亏了。因此他想报复别人,他于是准备了一把刀,并随带着。这时候对方听到这个消息,感到非常害怕于是就报警了,警察赶来把另外一个人控制住了,从身上搜出了刀,我们能不能以故意杀人未遂来定罪呢?好像并不行吧,因为这个人既没有行凶的行动,也没有行凶的事实,我们怎么能够断定别人一定会杀人呢?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穷人和富人在法律上确实存在一些不公平的问题,比如我们之前所说的嫖娼与包养的问题,同样是给钱,同样是为了满足生理需求,但是结果却完全不一样。对于穷人来说,嫖娼就是违法;但是对于富人来说,包养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根本都不会违法,这不是一样的道理么?

当然,其实自古以来,不管是哪一个朝代,也不管是哪一个国家,都存在这样的现象。而这种贫富之间法律的差异,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

首先,我们从资源差异的角度对法律结果的影响来看,一些富人群体往往拥有更为丰富的法律资源和社会关系网,这就会让这些群体在面对法律纠纷时,能够迅速调动起强大的法律团队和相应的舆论力量对法律本身施加影响。一些专业的法律团队不仅会进行舆论引导,还能够通过自己所掌握的丰富法学知识,从当前的法律中找出一些漏洞,从而让一些富人群体能够全方位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甚至我们不排除一些法律用会运用一些不正当的方法,比如“精神鉴定”,比如找出对方的一些不利因素,通过巧妙的法律方法和一些协调能力,将不利的局面转化为有利的局面。与此相对应的是,穷人由于本身法律知识的不足,更缺乏高素质法律团队的保护,因而难以获得优质的法律服务,无形中让法律的天平在初始阶段就已倾斜。

其次,在我们当前的社会认知中,也存在一定的社会偏见。就当前而言,在很多公众的眼中,一些富人被誉为“成功人士”,或者是“高素质群体”,因而他们就“应当”更加遵纪守法。与此相反的是,由于一些穷人本身文化素质并不高,也不善于从法律的角度来辩解,就会更容易被贴上“低素质”、“不懂法”的标签。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很多穷人即便是有理,也很难得到大家的支持和理解。另外一方面,由于身份地位的不同,加之现代社会价值观的扭曲,不仅是司法审判人员,就是普通人也会在一定意义上对一些富人群体保持一定的善意,这就极大地影响了司法系统的决策过程,更会让富人群体在法律面前更容易“被理解”。比如我们上面所说的收藏美酒的事情,如果 本案的主人公是一个富人,则情况可能就完全不同了。

最后,我们不得不重视的是,其实法律本身也可能就存在问题的。大家都非常清楚,法律的制定者本身就不是穷人,因此在法律制定的过程中,虽然说以公平公正为底线,但是事实上可能并非如此。比如我上面所说的嫖娼与包养事件,因为受到一些主观因素的影响,所以在法律制定之初,其实已经就不能达到完全公平公正的初衷。此外,通过法律的不断完善和修改我们可以看出,社会要发展,社会要稳定,法律制度和人们的法治素养都需要跟上。在这个过程中,富人群众相对于穷人群体来说,接触面不一样,接受的教育程度和眼界也不一样,所以很多法律可能会就成为一些富人群体用来损害穷人利益的“保护伞”,对于这一点,我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家自行理解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668

帖子

2063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063
16#
发表于 2025-1-1 21:03 | 只看该作者
当需要用金钱才能维护自己权益时,穷人的世界里已经没有公平了!


原创 一支橄榄 新时代新视觉 2025年01月01日 07:04 安徽

著名法律大V罗翔曾经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天,罗翔到一个店里去吃饭,一个服务员认出了他,并希望请他喝一杯啤酒。罗翔笑了,跟那个服务员说,没必要,我自己喝就行了。后来服务员对罗翔说:罗老师,能不能帮我一个忙?后来这个服务员对罗翔说,她的老公因为帮信罪被抓了,就是因为自己没有钱,家里特别穷,所以就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别人,自己每个月收取2000元钱,本以为这样不会犯罪。罗翔对她说,这肯定是要判刑的,需要找律师。服务员说:我们也想找律师,但是律师费太贵了,家里太穷了,请不起律师。后来,罗翔通过自己的学生,帮助这个服务员的老公辩护,最终这个人被判处缓刑。

那么从这个事件,我们能够看出一些非常让人心酸的问题,那就是在穷人的世界里,因为没有钱,连公平都难以实现,更不用说维护自己的利益了。我们试想一下,如果这个人家里不是太贫穷的话,他能够为每个月2000元的收入去冒如此之大的风险么?肯定不会。当然,这种帮信的结果是极坏的,因为他已经成为了电信诈骗的帮凶,会给其他的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这种犯罪行为当然不值得我们同情,但是问题来了,如果你是,连饭都吃不上的时候,你会这么做么?我敢说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这么做。其实在我看来,之所以设立这个罪名,是让一些底层人为某些群体背锅也未尝不可。

我们试想一下,之所以发生电信诈骗,难道是因为一些穷人把银行卡借给别人的原因么?很显然不是。主要是因为我们的信息通过某些途径被泄露了而已,更让人奇怪的是,明明我国实行的是实名制,为什么这些诈骗犯会层出不穷呢?是老百姓明明知道对方是虚假的,还要上当受骗么?很显然也不是。如果说在电信诈骗中起到最大作用的,莫过于一些电信部门,为什么这些部门不会以帮信罪受罚呢?这我就不清楚了,我相信大家也不一定清楚。有的电信部门会说,别人申请的号码,我不知道是用来犯罪,所以我不应该受罚;那么很多老百姓把银行卡借给别人,他们本身也并不知道对方是用来犯罪,但是却会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这公平么?

除此之外,难道只有银行卡可以帮助网络信息犯罪,一些资本公司呢?我敢说现在市面上有不少这样的公司。这些公司打着企业的旗号,其实背地里却是一些犯罪集团的洗钱场所,而他们只要把财务信息完善了,就是合法的。再比如一些拍卖行,其实我相信很多人都能够发现,很多的拍卖其实是有问题的,就比如前些天某些富豪花了4500万买了一根香蕉,说是为了艺术,大家相信么?就连马斯克都一针见血地指出:一些所谓的艺术品,最大的作用其实就是用于洗钱和逃税,才能够解释不合理性!难道不是么?做为一个普通人,谁不知道一根香蕉的价值,别说是4500万了,就是4.5元估计都没有人愿意去买,大家难道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么?而这种行为往往却是披着合法的外衣,能够不让人愤怒么?

我们社会上很多的法律,几乎都是清一色对准了穷人这个群体,而很多富人却从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而一些针对富人群体的法律,要么就是被取消,要么就是被变相的修改。比如当年有通奸罪,其实说白了这个罪名针对的群体非常明显,但是后来却被莫名其妙的取消了。同样是与女人发生关系,富人就叫包养,并不犯罪;而穷人则是嫖娼,就是违法行为,这不就是赤裸裸的针对穷人群体的法律么?同样是电池车,四个轮子的叫新能源,那就是安全的,整个社会都鼓励购买;两个轮子的叫电动车,那就是不安全,并且各种限制,甚至强制扣车罚款。为什么呢?其实原因非常简单,就是因为使用的群体不同而已。如果说富人都使用两轮电动车,那四轮的我敢保证就变成不安全或者违规的了。

那么我们再回到本文开头那个案件来看,一听说自己家摊上了官司,女主人就犯了难。因为她们家太穷,请不起律师,而律师的职责就是帮被告辩护,说白了就是在最大程度上维护法律的公平。而请不起律师意味着什么?不就是意味着这些穷人放弃了公平么?大家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道理,否则律师存在的意义在哪里呢?从这个逻辑来看,我们充分认识到,公平其实就是由金钱来衡量的,有钱你就有公平,没有钱,那你就没有公平,难道不是这个道理么?我们想过没有,如果连维护公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需要用金钱来开道的话,那这样的公平还能够算作公平么?充其量就是拿金钱的多少来衡量公平,钱越多越公平,钱越少越不公平,难道不是么?

我们再回到案例本身来看,以我多年的经验来判断,其中本文开头的案例有没有律师,结果都一样。因为违法收益较少,且是初犯,对社会影响不大,通常法院都会判处缓刑,所以这个案件律师几乎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但是如果不是罗翔通过自己的关系让自己的学生代理,估计这些钱又花了不少,那么对于当事人来说,花这些钱请律师的意义何在呢?从罗翔与服务员的对话中,我们能够听到,现在的律师对于一些小案子根本都不愿意接。言下之意也就是赚钱少的案子律师们根本就不考虑,这样问题就更大了,难道赚钱少的案例就不存在公平公正了么?当然也不是,那律师的出发点是什么呢?其实就是一个字“钱”。

当然,我并不想贬低律师群体,因为他们很多人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他们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获取报酬,那是应该的。对于本文来说,我只是在阐述一个事实,我本身有不少律师好朋友,他们中的很多人也都非常正直。但是我们也要知道,一旦律师行业都以赚钱不赚钱为辩护的标准,一旦律师行业都以能不能赚钱来作为维护公平的基石,那我们普通人还能够有什么法治信仰呢?所以说,公平本身其实也是有价值的,但是无论价值几何,一旦与金钱挂钩,那穷人的世界里将不存在公平一说,这是一个正常的推理,大家觉得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壹挺论坛

GMT+8, 2025-4-4 07:20 , Processed in 0.20291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