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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和《手机2》及税收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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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3 14:53 | 只看该作者
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被查处!年底大限,其他明星能否过关,会否波及上市公司?


记者3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省税务局获悉,今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

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管辖,江苏省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

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以及《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相关规定,9月26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先向范冰冰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对此范冰冰未提出听证申请。

9月30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已向范冰冰正式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将追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收到上述处理处罚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缴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经查,2018年6月,在税务机关对范冰冰及其经纪人牟某广所控制的相关公司展开调查期间,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现牟某广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省税务局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分局等主管税务机关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已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

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

对出现严重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地区税务机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根据不同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或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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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跌了那么多,范冰冰持股的这家公司情况真的很糟?

(原文刊于8月3日中国证券网微信公号)



继7月30日跌停之后,唐德影视8月2日再度逼近跌停,3日开盘后高开低走,收盘股价仍然飘绿,一周下跌28%。

今年是唐德影视登陆A股的第三年,也是一众明星股东持股解禁、可上市流通的日子,其中就包括范冰冰、赵薇、张丰毅……唐德影视2018年一季报显示:至3月底,范冰冰(因解禁)新进成为公司第6大流通股东,持有约6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

细数起来,唐德影视和范冰冰的渊源颇深。

2007年,由唐德影视投拍、范冰冰主演的《胭脂雪》在各地方频道播出,收益还不错。此后,唐德影视便频频参与范冰冰出演的影视作品。多年合作后,2014年底,由唐德影视投拍、范冰冰主演的《武媚娘传奇》上映,迅速成为热门大剧。据2015年年报,在公司销售的主要电视剧中,《武媚娘传奇》当年贡献收入1.98亿元,占唐德影视当年营业收入的36.87%。



可以说,正是《武媚娘传奇》的大热,给唐德影视2015年初的风光上市打下了底气。当然,范冰冰也有其丰厚回报,上市之时已是唐德影视的第十大股东。范冰冰、赵薇作为公司股东,还曾一同亮相唐德影视的上市敲钟现场。

上市后,唐德影视继续与范冰冰深度捆绑:虽曾拟收购范冰冰的爱美神公司未果,此后还是与爱美神公司合资成立了无锡唐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就是范冰冰。影视制作方面,范冰冰担任了唐德影视参投的《挑战者联盟》的嘉宾;由范冰冰主演的电视剧《巴清传》依然是唐德影视投资……

《巴清传》这部由范冰冰、高云翔主演的古装剧,对唐德影视的经营影响不小。在2017年年报中,收入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前5名的影视作品中,首先就是《巴清传》。



同样,在2018年第一季度的营收构成中,《巴清传》带来的收入仍占相当部分。



虽然已有回款,但唐德影视以重金打造的《巴清传》却尚未播出。此前受男主角“涉案”影响,一度传出“退单”消息。对此,唐德影视也发过澄清公告:



对此,还有人注意到,在近日东方卫视举办的2018年下半年资源沟通会上,《巴清传》却并未被提及。《巴清传》能否顺利播出对唐德影视来说关系重大,也是投资者平台上的热点提问。



再看唐德影视近4个月的走势,7月初因参投的现象级电影《我不是药神》热映,股价曾有短暂提振,但总体看,还是一路走低。

“跌跌不休”的股价,也引发了补充质押。8月2日公司公告,第一、第二大股东吴宏亮(实控人)、李钊分别将其所持有的部分股票办理了补充质押。补充质押后,吴宏亮已质押股份累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8.68%;李钊的持股累计质押比例则达99.97%。

那么,唐德影视的境况究竟如何?除了《巴清传》的“靴子”尚未落地,公司其他剧集似乎卖得不错。

7月12日的半年报预告显示,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润为8500万至9500万元,同比增长41.49%至58.14%,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电视剧《战时我们正年少》《东宫》的版权转让收入和电视剧《脱身》的联合摄制分账收益(这回没提《巴清传》了)。

唐德影视是否将走出逆境,至少在股价上看还尚待观察。而即使事后证明所谓“传言”只是虚惊一场,影视类公司过于倚重某位“名角”、重金押宝某部“大戏”的潜在风险,经此也已显露无遗。给手里的鸡蛋多找几个篮子,似乎是“黑天鹅”高发期的最佳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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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4 13:44 | 只看该作者
范冰冰消失120天后,用8.84亿罚款现身致歉。

四个月前,国税总局下令彻查明星“阴阳合同”,范冰冰被江苏省税务局调查,如今偷税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范冰冰立刻在微博发布了致歉信,“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感羞愧、内疚,向大家诚恳道歉”。



据新华社报道,范冰冰通过电影《大轰炸》获得3000万片酬,而她通过拆分合同偷逃税款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9月30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已向范冰冰正式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将追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收到上述处理处罚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缴清。

虎嗅计算,范冰冰需要补缴及罚款总额约8.84亿元,如果范冰冰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务机关将依法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过,在2018年6月税务机关对范冰冰及其经纪人牟某广所控制的相关公司展开调查期间,牟某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现牟某广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范冰冰本人没事了,但由她而起的事情还没到结束的时候。

同样是偷税,结果却天差地别

明星偷税,早有先例,最耳熟能详的就是曾经中国最出名的女演员刘晓庆,不过,刘晓庆偷税带来的后果要更严重。

2002年4月4日,北京市地税局将刘晓庆涉嫌逃税漏税案依法移送北京市公安局;2000年6月20日,刘晓庆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2年7月,刘晓庆因其公司偷税,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经税务机关调查指出,刘晓庆、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等手段,偷逃税1458.3万元。加上滞纳金573.4万元,欠税逾2000万元。

从2002年6月20日开始,刘晓庆在秦城监狱坐了422天的牢,直到2003年8月16日刘晓庆才获得姜文帮助被取保候审。



同样是公司偷税,但范冰冰的经纪人销毁会计凭证、阻挠税务机关调查,涉嫌刑事犯罪,只是其个人行为,而范冰冰只要及时交钱,税务机关就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天范冰冰偷税金额,远大于当年的刘晓庆,却比刘晓庆幸运得多呢。

杀鸡儆猴,行业潜规则现形

回到影视圈,范冰冰事件给行业带来的影响还没结束。

由范冰冰、吴亦凡等主演的《爵迹2》原定7月6日公映,但上映前十天却突然宣布改档,新的上映日期至今未公布。至于范冰冰主演的古装大剧《巴清传》,迟迟未能播出。

不过范冰冰没有背上刑事责任,想必这些作品很快就要跟大家见面了。更值得重视的,是行业内的“阴阳合同”问题。

“阴阳合同”又称“大小合同”。其实就是交易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彼此对其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纳税这一法定义务,甚至是洗钱。

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省税务局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分局等主管税务机关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已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出现严重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地区税务机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根据不同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或追究法律责任。

范冰冰的“阴阳合同”定然不是个例,这种行业“潜规则”,一旦尽人皆知,就再也藏不住了。而范冰冰,则成了给猴看的鸡了。

个人形象打折,合作品牌待维权

成为“示范”的范冰冰,付出了8亿多的巨额代价,范冰冰出得起这8亿元吗?

据《财经天下周刊》报道,企查查信息显示,范冰冰名下有多家公司,其中任法人的共5家,另外入股了7家公司,任9家公司高管。

过去五年,范冰冰蝉联福布斯名人榜第一名,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范冰冰年收入为3亿人民币,2016年年收入为2.4亿元,2015年年收入为1.28亿元,2014年年收入为1.22亿元。2013年年收入为1.1亿元。5年总计收入为9亿元。

如果加上其他不为人知的收入,房产和投资收益回报,《财经天下周刊》认为,范冰冰应该可以勉强承担巨额罚款。但可以肯定的是,对于范冰冰来说,罚款,远远不是最重的打击。

自6月3日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指示开始调查范冰冰在无锡的3家公司后,范冰冰的微博就再也没更新,而范冰冰销声匿迹,与其合作的品牌可要坐不住了,据联商网报道,多家品牌企业已经做出反应,与范冰冰分道扬镳:

7月21日,高圆圆出席在戴比尔斯珠宝西安SKP精品店的开幕仪式上,有消息称戴比尔斯代言人范冰冰疑似被高圆圆代替,戴比尔斯官方也很久没有范冰冰的动态;

据泰媒Khaosod报道,泰国著名的王权免税店对外宣称,范冰冰已经不担任免税店形象大使,范冰冰也被戏谑为最短命的泰国王权免税店代言人;

9月12日,澳大利亚保健品公司SwisseWellness宣布会暂停使用范冰冰的名字,使得品牌今年“双十一购物节”的网上销售计划陷入混乱;

范冰冰早在2012年便成了路易威登品牌的形象大使,不过9月27日,路易威登北京Espace文化艺术空间举办法国艺术家菲利普·帕雷诺典藏精选展览开幕酒会,变成了朱一龙出席了活动;

近日,万宝龙暂停了与范冰冰的合作,取消了其品牌形象大使的身份。今年4月26日,范冰冰才上任全球品牌大使。

不完全统计,近两年,范冰冰代言的品牌超过100个,如果这些品牌叫停、解约与范冰冰的合作,甚至起诉范冰冰索赔,那范冰冰又要喝一壶了。

如今案件查清,范冰冰立马现身,品牌方如何处理与范冰冰的合作,也快要揭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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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4 13:50 | 只看该作者
范冰冰致歉后,崔永元发了这么一条微博

      来源:北京日报

  今天,税务部门通报了对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的调查结果:

  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对此,范冰冰发表致歉信,表示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内疚,诚恳道歉。 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完全接受。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紧接着,崔永元发微博称:“事实再一次证明,(大轰炸)就是大欺诈,参加欺诈的目前已有一人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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